今年以來,宜昌市司法局以重大行政執法案件聯合會商機制為突破口,推動執法監督向事前事中延伸,探索出從“個案糾偏”到“類案治理”、從“分散審核”到“全域協同”的源頭治理新路徑,用跨部門、聚智慧的協同之力,破解了執法中的“中梗阻”,讓市場主體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公平正義。
會商機制的首要價值,是打破“部門壁壘”,讓執法不再“各説各理”。過去,一個疑難案件涉及多個部門,環保説歸城管管,城管説要先看市場監管意見,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最後問題繞了一圈還在原地。行政執法往往局限于“一畝三分地”,部門之間像隔著“玻璃門”,看得見問題卻推不動解決。而聯合會商機制就像架起了一座“便民橋”,把法學專家、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各部門的業務骨幹湊到一張桌子上,針對具體案件“集體會診”。專家從法律條文裏摳細節,律師從實踐層面提建議,業務骨幹結合行業特點談思路。這種“眾人拾柴火焰高”的模式,不僅讓案件處理有了更全面的專業支撐,更徹底打破了過去執法中的“信息孤島”。數據顯示,截至12月1日,全市568件疑難案件通過會商機製成功化解,行政復議糾錯率下降5.3%。這些數字背後,是餐館老闆不用再應對多部門重復檢查,是個體戶不用再為辦手續跑斷腿,是群眾不用再為“推諉扯皮”發愁。
會商機制的深層突破,是從“就案辦案”到“系統治理”,讓執法更具“長效價值”。如果説打破部門壁壘是“治標”,那麼推動系統治理就是“治本”。宜昌的會商機制沒有停留在化解單一案件的層面,而是善於從個案中發現共性問題,用制度建設堵住治理漏洞。就拿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油煙問題來説,過去每年超千件的投訴讓環保、城管等部門疲於應付,今天查處這家餐館,明天那家又違規,看似是執法力度不夠,實則是職責交叉、治理缺位的系統性問題。通過專題會商把相關部門、專家學者召集起來,一起梳理出規劃建設不足、準入存在漏洞、執法震懾不夠等五大癥結,隨後推動七部門聯合出臺防治方案,構建起“規劃——準入——監管——執法”全鏈條治理體系。如今再走在宜昌的街頭巷尾,餐館的“煙火氣”依舊濃郁,市民的“好空氣”也沒打折扣,油煙投訴量上升趨勢得到有效遏制。通過會商凝聚共識、固化制度,讓執法從“碎片化”轉向“系統化”,真正實現了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會商機制的生命力所在,是從“試點探索”到“全域覆蓋”,讓法治建設“無死角”。好的改革舉措不能只做供人觀賞的“盆景”,要變成惠及全民的“風景”,這是宜昌推進會商機制的初衷。回顧改革歷程,宜昌走了一條“基層破冰——總結提升——全面推廣”的務實之路。譬如2022年遠安縣率先組建會商專班,為35件疑難案件“問診開方”;2023年枝江市成立全國首個實體化聯審中心,實現“單兵作戰”到“系統聯動”的轉變;如今,這一機制已覆蓋全市10個縣(區),80余名專家組成的智庫覆蓋16類執法領域,構建起全域協同的法制審核網絡。宜昌的探索始終與國家政策同頻共振,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升行政執法品質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提出的“整合法制審核力量”,用全域覆蓋的會商機制,讓企業無論身處哪個區縣、哪個行業,都能感受到一致的執法尺度;讓群眾無論遇到什麼難題,都能得到公正的處理結果,真正讓法治溫度滲透到社會治理的每一個角落。
當前,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是推動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支撐,宜昌的會商機制證明,行政執法改革不必追求“大而全”,從破解部門協同難題的小切口入手,把每一起案件辦實、每一個問題解決好,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會在每一次執法實踐中不斷增強,為高品質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法治動力。(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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