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條“最嚴交規”開始執行

2017-05-17 17:27:48  來源:燕趙晚報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20條“最嚴交規”開始執行 已教育警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1061人次

  “同志,這樣騎電動車過路口是闖紅燈,要罰款10元。”省會發佈20條“最嚴交規”後,交警開始按照“最嚴交規”執法,查處了一批違反交通法規的行人和非機動車。

  據了解,5月15至16日16時,主城區共查處酒駕交通違法行為人40名(其中涉嫌醉駕的等待檢驗結果),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犯罪嫌疑人一名;查處黃牌大貨車交通違法行為388起;查處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387起。16日7時至17時共教育警告行人交通違法889人次,處罰6人;教育警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1061人次,處罰390人次,扣留非機動車86輛。

  電動車闖紅燈罰款10元

  昨天早高峰,裕華交警大隊在槐安路和體育大街交叉口嚴查各類交通違法。上午8時40分許,一名年輕女士騎電動車準備由南向西左轉過路口,看到機動車左轉箭頭燈綠燈亮起,隨著機動車就開始左轉,被執勤的交警當場攔住。“騎自行車、電動車左轉過路口,應該等待二次通行,不能跟著機動車左轉,這樣是闖紅燈,按照公佈的‘最嚴交規’第4條,罰款10元。”

  “我原先經常這樣左轉,這次怎麼就不行了?”這位女士被攔停後,有些不滿地問交警。執勤交警解釋,非機動車過路口左轉,不能跟著機動車左轉,應該二次通過。以剛才的由南向西左轉為例,在南北方向綠燈時,大家應該騎車向北到路口東北角等待,待東西向綠燈亮起,才能向西騎行。如果直接跟著機動車過路口,就屬於闖紅燈。聽完執勤交警的解釋後,這位女士拿著交警開出的罰款通知單,到銀行繳納罰款去了。

  在這個路口帶隊的裕華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陳忠偉介紹,經過此前一段時間的嚴格管理、教育和處罰,各個路口交通秩序明顯好轉,特別是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顯著減少。但是仍有個別人,或者養成了不良習慣,或者不懂交通法規,仍然出現了交通違法,執勤交警都將按照公佈的“最嚴交規”20條嚴格執法,該處罰的一律處罰到位,絕對不搞下不為例。

  非機動車違法不繳罰款將被扣車

  昨天早高峰,橋西交警大隊在轄區各個路口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早8時許,幾輛電動車為圖方便,竟然駛上了南二環高架橋,與機動車搶行。在此執勤的橋西交警大隊交警迅速上前對電動車騎車人進行勸阻,見到前面的電動車被交警扣住,後面緊隨的幾輛電動車掉頭就跑。

  “同志,電動車不讓上高架橋,請您下車接受處罰,按照規定罰款50元。”面對交警的執法,一名電動車騎車人始終不肯接受罰款處罰,交警只能將其電動車扣留。

  執勤交警告訴記者,昨天早高峰一個小時裏,他們就查處了十幾輛違規進入高架橋的電動車,依法處罰了騎車人。對拒不接受罰款的,扣留了車輛。

  15日晚逮住29個酒駕司機

  5月15日晚,記者跟隨長安交警大隊在轄區設卡查處酒駕。當晚9時許,在躍進路與東二環交叉口,一輛越野車突然靠邊、關燈熄火,執勤交警見狀立即上前。交警現場用酒精測試儀對司機進行初步篩查,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03毫克,涉嫌醉駕。隨後,這名男子被帶至附近醫院抽血檢測。到當晚10時許,長安交警大隊共查處了29起酒駕,含2起疑似醉駕。

  長安交警大隊宣教中隊指導員趙燁告訴記者,省會“最嚴交規”20條相比以前,增加了酒駕後15日內未接受處理吊銷駕駛證的規定,加重了再次酒駕的處罰力度。

  行人違法可以當半小時志願者

  針對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不走斑馬線罰款5元這一條,市公安局交管局副政委周文華介紹,對行人交通違法交警處罰起來確實存在一定難度,比如查到了一名行人闖紅燈,交警要罰款5元;假如這名行人不願繳納罰款,如果一直糾纏這件事,也不現實。

  為此,交管部門在行人交通違法方面,採取了相對靈活的兩種變通辦法:一是當半個小時文明交通志願者;二是如果當事人身體不適,不適合站在路口當文明交通志願者,交警還準備了相關交通法規條文,違法行人也可以現場抄寫一份,簽名後交給交警即可。(記者 孫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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