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眾工作為統攬,打造集矛盾排查、信訪穩定、社會治理為一體的系統工程
邯鄲創新“大民調”工作機制
成立四級群眾工作委員會,下設群眾工作中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機制運行以來,全市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3825件,調解成功23435件,調處成功率98%
今年以來,邯鄲市進一步創新和加強“大民調”機制,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隱患排查,以“大民調”促大化解,以大化解促大穩定,夯實了基層基礎,維護了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機制運行以來,全市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3825件,調解成功23435件,調處成功率98%,為維護全市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針對當前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凸顯,各種利益衝突、矛盾糾紛錯綜複雜的實際,該市結合全市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工作實際,出臺了關於創新和加強“大民調”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成立四級群眾工作委員會,下設群眾工作中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以群眾工作為統攬,打造集矛盾排查、信訪穩定、社會治理為一體的系統工程。
四級平臺分工明確。村(居)一級,將群眾工作室、調解室、警務室“三室合一”,由村(居)黨支部書記具體負責工作開展。建立“調解能人庫”,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解決在村內。鄉鎮(街道)一級,對群眾工作中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實行“三塊牌子、一套人馬”,由鄉鎮(街道)黨委副書記具體負責工作。建立“調解人才庫”,重點調處涉及鄉鎮(街道)一級職權的或者跨村的矛盾糾紛。縣(市、區)一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解中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入駐群眾工作中心,由縣(市、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群工部部長具體負責工作開展。建立縣級“調解專家庫”,對本轄區內重大疑難矛盾糾紛進行調處化解,打造縣級解決問題終點站。市本級,市矛盾糾紛排查調解中心和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入駐市群眾工作中心,與其他市直單位加強配合、緊密協作,發揮協調指導作用,統籌推進全市“大民調”工作。
以“大民調”促大化解。全市建立完善了信訪倒逼、分級調解、常態排查、協調聯動、領導包案、調解回訪、應急處置、業務培訓、績效激勵等“大民調”工作九項運行機制。信訪倒逼機制,堅持問題導向,統籌推進群眾工作、“大民調”工作、信訪工作,把信訪問題發生量、社會矛盾排查化解率作為對“大民調”工作考核的指標,並作為基層幹部調整、選拔的重要參考依據。分級調解制度,要求村級做好排查化解,確保“小事不出村”。鄉級做好調處分流,做到“大事不出鄉”。縣級做到案結事了,實現“矛盾不上交”。常態排查機制,要求將“村級日排查、鄉級周調度、縣級月研判、市級季分析”落實到位,嚴格日常工作管理。協調聯動機制,主要是與公安、檢察、法院、信訪、行政執法部門做好對接,共同構建“大民調”工作格局。領導包案機制,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實行領導包案、掛牌督辦,壓死責任。調解回訪制度,要求調解人員密切關注事態變化,避免問題反彈。應急處置機制,要求相關部門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疏導,及時妥善處置到位。業務培訓機制,針對不同層次調解隊伍實際情況,堅持學用結合、注重實效的原則,有針對性地提高調解員法律水準和調解技能。績效激勵機制,落實中央、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實行“以案定補”等激勵方式,並對優秀、模範調解員進行命名錶彰,最大限度地把調解員的積極性調動起來。
以督導保實效。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協調綜治、群工、司法等相關部門,定期對各級各部門“大民調”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重點對“一委三中心”“三級平臺”、村級“調解能人庫”、鄉級“調解人才庫”、 縣級“調解專家庫”建設情況及“九項機制”落實情況進行督導,並在市司法行政網的“大民調”工作專欄中予以通報曝光。
該市各級各部門通過紮實有序地開展工作,矛盾糾紛排查“大民調”工作機制初步建成,“一委三中心”大格局構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18個縣級“一委三中心”(即群眾工作委員會,群眾工作中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全部建成;鄉級已建成群眾工作委員會235個、群眾工作中心235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245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245個、調解人才庫235個;村級已建成群眾工作委員會3133個、群眾工作室3133個、人民調解室5035個、警務室5035個、調解能人庫5226個。(通訊員 張坤 記者 白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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