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開車玩手機將被罰款50元記2分

2017-06-02 16:35:40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將被處以罰款100元;駕駛機動車玩微信將被罰款50元記2分……記者了解到,邢臺市將推出交通秩序整治法規12條。

  據悉,為全面提升邢臺市城市交通管理水準,緩解城市交通擁堵,規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邢臺市交管局針對邢臺市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邢臺市交通秩序整治法規12條。

  其中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的,處以罰款10元;行人不走斑馬線,隨意橫穿馬路的,處以罰款10元;非機動車不按規定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處以罰款10元;非機動車拒絕接受罰款單,扣留非機動車。

  在城區有禁止停車標誌路段違法停車的,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在路口、公交站、機動車道內或其他影響車輛通行的地方違法停車的,拖移車輛,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

  機動車行進中遇等候紅燈、交通堵塞或緩慢通行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超車的,處以罰款100元,記2分;遇路口堵塞時,仍然進入路口,處以罰款100元,記2分。

  黃牌大貨車未取得通行證進入城區禁行區域的;或取得通行證未按照通行證規定時間、路線通行的,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

  駕駛機動車時接打手機或使用手機微信等妨礙安全行駛的,處以罰款50元,記2分。

  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以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並處10日以下拘留。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客車、校車嚴重超員、超速,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飆車的,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號牌損壞、殘缺或者號牌老化、褪色等影響識認的,予以警告處罰,10日內未換領號牌再次被查獲的,按照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處以罰款2000元,15日以下拘留,記12分。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駕駛證的,追究刑事責任。

  故意損毀、移動、破壞交通設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1000元,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未經許可擅自佔道施工,造成交通標誌、標線損毀的,按照上述規定處罰。

  車窗拋物、亂鳴喇叭的,處以罰款50元;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處以罰款100元,記1分。

  機動車行經路口右轉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不按規定停車避讓行人的,處以罰款50元、記3分。

  公然侮辱、謾罵正在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輔警;以加速駛離、闖卡等方法,拒不接受檢查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以暴力、威脅等方法妨害交通警察、輔警執行公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張會武 通訊員 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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