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機構一律暫停“校園貸”

2017-07-04 11:37:02  來源:河北日報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監管出重拳網貸機構一律暫停“校園貸” 

  近年來,由“校園貸”引發的“裸條貸款”“暴力催收”等惡性案件層出不窮,為整治“校園貸”監管部門再出重拳: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6月28日,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網貸機構按期完成業務整改,主動下線校園網貸相關業務産品,暫停發佈新的校園網貸業務標的,有序清退校園網貸業務待還餘額。

  前期整治效果欠佳,高門檻杜絕不正規

  其實,對於“校園貸”亂象,監管部門從去年就開始陸續整治,當時的整治原則是分類處置、採取補救措施,包括提供父母等第三方擔保等。從整治情況來看,累計已有65家網貸機構退出了校園市場。

  不過,監管部門似乎對前期整治效果不太滿意。儘管陸續有不少網貸機構退出校園市場謀求轉型,但截至去年底,仍有100多家P2P機構從事“校園貸”業務,“校園貸”規模100多億元,網貸機構就佔了一半,其餘市場份額被分期業務平臺等其他機構瓜分。

  之所以效果不盡如人意,主要原因是提供“校園貸”業務的機構比較複雜,包括一些沒有監管主體的民間機構,風險控制較為困難。

  為此,監管部門明確表示,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可見,監管部門正在為校園貸業務確立更高的準入門檻,將高利貸、線下貸款公司及一些不正規的民間放貸機構擋在校園之外。

  對拒不整改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暫停其全部網貸業務

  在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的大背景下,《通知》規定,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針對存量業務需制定整改計劃,明確退出時間。在監管部門看來,互聯網金融正處於專項整治階段,整治合格一家,備案一家。整治中的機構分類不太清晰,不適宜讓這些機構拓展校園領域的新業務,以免風險加劇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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