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破獲特大假記者團夥案

2017-07-06 08:53:46  來源:法制日報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以曝光問題要挾敲詐數十家企業 河北破獲特大假記者團夥案

  7月5日,《法制日報》記者隨全國掃黃打非辦來到河北省衡水市,對全國掃黃打非辦和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特大假記者團夥案進行採訪。

  據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辦案人員葛濤介紹,該團夥人數眾多,連續多年對衡水、滄州、石家莊三市十余縣的企業實施敲詐勒索,影響極壞。該案現已偵查完畢,破獲敲詐勒索案件38起,涉案金額34萬餘元,查扣作案用車輛5部,手機18部,查獲用於作案的證件、胸牌、車標等40余個。抓獲團夥成員22人,已全部移送起訴。

  全國掃黃打非辦掛牌督辦

  2017年2月14日,接到衡水市上報案件後,河北省“掃黃打非”辦主任李曉明作出指示,要求“追根溯源,擴線深挖,加強宣傳,儘快破案”,並與省公安廳領導溝通協調案件查辦工作。

  此後,河北省“掃黃打非”辦先後6次協調滄州、保定、石家莊等涉案地區的“掃黃打非”部門加強相關案件線索蒐集反饋,並要求其全力配合公安部門偵辦此案,先後4次與省公安廳溝通加強案件偵辦事宜。

  2月底,河北省“掃黃打非”辦對該案掛牌督辦。3月17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和公安部對該案聯合掛牌督辦。

  兩夥假記者22名嫌疑人落網

  2016年11月,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頻頻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冒充“記者”以曝光問題為由向企業敲詐勒索,影響非常惡劣。

  經過走訪摸排,辦案民警了解到,涉案人趙桂峰係武邑縣韓莊鎮宋村人,今年45歲,沒有正當職業,對外自稱某媒體記者。趙桂峰家裏經常有人集合,然後開車一起出去,到衡水市周邊各縣轉悠,以中小企業為敲詐勒索目標。

  調查過程中,辦案民警還發現以史興望為首的另一夥假記者。兩夥假記者經常交叉結夥出行,對企業實施敲詐勒索。

  經過對企業核實,犯罪嫌疑人趙桂峰、史興望等人主要以曝光企業問題為由索要封口費,價格從幾百元到幾萬元不等,其作案範圍涉及衡水、滄州、石家莊十余縣市。

  專案組經過摸排走訪,追蹤擴線,深入研判,逐一確定了犯罪嫌疑人落腳點和生活規律,于2016年12月23日開始收網。在該團夥分赴阜城縣和安平縣再次實施敲詐後,專案組民警兵分兩路,一舉抓獲團夥成員5人。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趙桂峰、史興望等人交代,2016年3月以來,他們以“新聞記者”身份在衡水市深州、饒陽、安平、景縣、棗強、阜城,滄州市泊頭、獻縣及辛集市等地,以曝光問題、刊發負面報道相要挾,向企業敲詐錢財的犯罪事實。

  按圖索驥順藤摸瓜,2017年春節前後,專案組又先後兩次集中收網,截至目前,22名犯罪嫌疑人已到案並全部移送檢察院起訴。

  師傅帶徒弟母親帶兒子

  專案組對犯罪團夥組織架構、作案方式、證件來源、媒體性質及主要犯罪事實進行了梳理分析。

  這個特大假記者團夥由三個“小團夥”組成,每個“小團夥”內成員相對固定,多以相熟程度、親緣關係結夥作案。但三個“小團夥”之間也存在三五成群、相互交叉、串聯作案的情況,團夥內部的組織結構相對鬆散。

  團夥成員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劣跡斑斑。團夥成員中,6人有搶劫、盜竊、聚眾鬥毆、偽造印章、故意傷害等犯罪前科。二是知識水準低。據犯罪嫌疑人趙桂峰稱,他原來就是一個幹裝修的包工頭,後來打麻將的時候認識了犯罪嫌疑人史興望,2016年4月,史興望邀他加入“中國新聞播報社”當記者,説這行掙錢快,於是趙桂峰花費1萬元辦理了該新聞播報社的工作證。史興望只有小學文化水準,原來就是種地的農民。三是“師傅帶徒弟”。犯罪嫌疑人馬琳、賈乙因長期在本地作案,被視為資深記者,不再直接參與,轉而指使他人進行敲詐。

  馬琳對外自稱記者,時間一長連她自己都深信不疑。2015年,她通過朋友花8000元錢辦理了“三農內參”工作證,開始四處招搖,2016年,馬琳又為自己的兒子宋軍樂辦理了“三農內參”工作證,母子二人一起當起了“記者”。直到落網,馬琳才後悔莫及:“我錯了,我更不應該給他辦證,都是我害了兒子呀!”

  對外串通敲詐內部互相敲詐

  趙桂峰、史興望等人通過花錢或其他方式辦理了三農內參、中國新聞播報社、法制監督在線等媒體的證件後,駕車流竄至衡水及周邊縣市,主要尋找有煙囪往外冒煙或者往外排污水的企業。

  他們有幾種敲詐方式:一是借力敲詐。一般情況下,犯罪團夥在對企業拍照後,冒用記者身份或以新聞媒體工作人員的身份,撥打12369環保督察熱線與環保局等主管部門取得聯繫,並以曝光問題為要挾,一方面向環保局施壓,另一方面通過環保局向企業施壓。企業迫於環保局和媒體的雙重壓力,一般都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給錢了事。

  二是串通並多次敲詐。該團夥建立了微信群,號稱“記者聯盟”,彼此互通線索,對一些資金雄厚、規模較大的企業,犯罪團夥在敲詐成功並嘗到甜頭後,由骨幹人員指使其他人員再次或多次實施敲詐。2016年5月,史興望帶領趙桂峰、杜亞東等人到阜城縣誠信纖維素廠,以該企業往外排污為由,向該廠敲詐1萬元;次日趙桂峰謊稱上級領導不同意並堅持曝光,又向其敲詐6萬元;2016年10月份,趙桂峰等人指使孫自友、申銘冒用記者身份再次以同樣理由向該廠敲詐8萬元。總共敲詐15萬元。

  三是“移花接木”敲詐。對於沒瑕疵的企業,該團夥就從網絡上找來類似的污染圖片進行“移花接木”,如衡水饒陽縣力潤屠宰場、牧興肉聯廠的衛生條件均已達標,但犯罪團夥仍以該廠存在環境污染或衛生不合格為由相威脅並分別敲詐了2000元。

  四是團夥內訌導致彼此互相敲詐。因高額經濟利益驅使,團夥內部出現“黑吃黑”情況。如2016年6月份,史興望、張國強因不滿趙桂峰獨吞敲詐贓款,經合謀後,由張國強找人冒充警察身份,以公安局要抓趙桂峰相威脅,從趙桂峰手中敲詐6萬元,事後二人共同分贓。

  假媒體助推假記者

  案發後,辦案民警曾到北京進行調查核實,接觸了四家機構,但發現相關媒體要麼沒有新聞資質,要麼把關不嚴胡髮發證,要麼只管收錢疏于監管。

  部分涉案媒體沒有新聞採訪資質。辦案人員在“中國記者網”上查詢中國新聞播報社、法制監督在線等涉案媒體,沒有任何信息,據了解,這些所謂的“媒體”沒有新聞採訪資質,進行新聞報道屬於非法運營。

  查獲的工作證、記者證、調研員證,在“中國記者網”上查詢不到任何信息。這些證件只是他們從事媒體工作或網站工作的內部工作證件,在其內部網站搜索也能查到,但根本沒有新聞採訪權。

  部分媒體辦證門檻低,且缺乏有效監管。只要交錢就發放證件,對於拿證人是否有相應的業務水準、學歷水準、甚至有無違法犯罪前科,發證單位一概不管。(記者 張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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