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3日公開發佈《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了共享單車發展定位,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實施鼓勵發展政策;明確了城市人民政府的主體管理責任,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競爭秩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治理體系。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説,指導意見由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0部門聯合出臺,共有五部分16條,提出“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範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則,從實施鼓勵發展政策、規範運營服務行為、保障用戶資金和網絡信息安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四個方面,提出了共享單車管理的相關具體措施。
吳春耕介紹,指導意見在實施鼓勵發展政策方面,提出引導有序投放車輛,完善自行車交通網絡,推進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和建設;在規範運營服務行為方面,提出對用戶註冊實行實名制管理並簽訂服務協議,建立投訴處理機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落實車輛停放管理責任;在保障用戶資金和網絡信息安全方面,鼓勵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要在註冊地設立專用賬戶,實行專款專用,完善退還制度。(記者 趙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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