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鼓勵高校與企業聯建研究開發平臺

2017-09-26 10:02:38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昨日,《河北省專利條例(修訂草案)》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條例(修訂草案)》擬規定,鼓勵産學研合作,鼓勵、支持研究開發機構、高校與企業採取聯合建立研究開發平臺等方式,實現專利技術産業化。

  《條例(修訂草案)》規定,鼓勵、支持研究開發機構、高校與企業採取聯合建立研究開發平臺、技術轉移機構或者技術創新聯盟等多種産學研合作方式,發揮企業在發明創造方向選擇、專利運用中的主導作用,促進專利資源的利用,實現專利技術産業化。

  《條例(修訂草案)》規定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校、中職院校將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轉讓、作價投資的,應當從許可凈收入、轉讓凈收入或者形成的股份、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於百分之七十的比例,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和對轉化專利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對主要發明人、設計人和對轉化專利做出重要貢獻人員中的主要人員的獎勵和報酬的份額不低於總額的百分之五十。

  在專利保護方面,電子商務、電視等交易平臺應當建立健全專利保護和管理制度以及對專利侵權、假冒專利行為的舉報、投訴處理機制,明確經營者的專利保護責任。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認為電子商務、電視等交易平臺上發生專利侵權、假冒專利行為的,可以向電子商務、電視等交易平臺運營商舉報、投訴。(記者 楊佳薇)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