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職、降職、點名曝光!河北3市查處多人

2018-01-17 14:48:55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張家口紀檢監察網近日通報3起違反工作紀律典型案件↓↓↓

  1.沽源縣小河子鄉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2017年1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組在巡察中發現沽源縣小河子鄉存在:工作日5名領導班子成員遲到、12個內設科室只有4個科室有人到崗、47名工作人員只有6名同志按時到崗、工作期間個別人員玩電腦遊戲等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作風鬆弛的問題。該縣紀委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 鄉黨委書記馬佔成 同志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小河子鄉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嚴厲批評和自我批評、對作風鬆弛問題進行認真整改,違紀問題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

  2.張北縣兩面井鄉原黨委委員、群工委員、財政所所長崔延有對國家專項資金監管不力問題。 崔延有任該鄉財政所所長兼專項資金會計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對國家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資金的管理髮放工作監管不力,致使該鄉兩面井村村幹部連續多年套取國家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資金共計1112414.97元,崔延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3.陽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違規分配廉租房問題。 2011年,陽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在分配廉租房過程中,對其中76戶租戶的申請審批,未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出具審核意見,自行認定分配,違反了《河北省廉租房保障辦法》,時任該 中心主任劉佔宇 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棗強縣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王常鄉黨委原副書記孟慶寒在種植戶申報大棚補貼工作中疏于監管問題。 2014年至2015年,孟慶寒在王常鄉主管扶貧工作期間,對大棚種植補貼發放疏于管理,造成該鄉前王常等八個村發生虛報冒領補貼款問題。孟慶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王常鄉李林村黨支部書記李金才弄虛作假,為大棚種植戶騙取補貼提供幫助問題。 2014年11月至12月,李金才在該村種植戶申請大棚補貼資金時,為種植戶出具虛假手續資料,致使種植戶套取補貼資金3.19萬元。李金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加會鎮朱平樓村黨支部書記朱乃健違規分配貧困戶入股分紅資金問題。 2017年8月,經朱乃健等村幹部研究同意,將貧困戶入股分紅資金3.85萬元,平均分配給全村村民,侵害貧困戶利益。朱乃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衡水市桃城區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桃城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劉邦春、社會救助科科長韓春苗在低保戶認定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問題。 2016年4月,劉邦春、韓春苗在對低保戶進行認定時,未進行精準核查,造成26戶不符合條件人員享受低保待遇。2017年8月,劉邦春、韓春苗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河沿鎮張王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彥喜騙取國家糧食直補與農資綜合補貼問題。 2011年至2015年,為調解本村村民劉俊卿與張照亮等人的耕地糾紛,經張彥喜同意,張王莊村委會為劉俊卿虛報耕地面積8畝,共騙取國家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3845.76元。2017年12月20日,張彥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河沿鎮王渡口村黨支部原書記張艾華等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南水北調復耕費問題。 2015年至2016年,張艾華和村委會原主任王佔本、村委會原委員兼會計王保樹 利用職務便利,採取偽造工程協議書、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和虛報工程費用等手段,從上級撥付的南水北調復耕費中虛報15.7萬元據為己有。2017年11月27日,張艾華、王佔本、王保樹被開除黨籍。

  廊坊紀檢監察網近日對外公佈↓↓↓

  三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立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經查,胡立文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三河市水務局在潮白河左岸燕郊開發區段大堤東路工程未進行勘察、設計、監理招投標,且未申請河道防護工程竣工、大堤東路前期和竣工審計,負有領導責任,構成違紀。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廊坊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胡立文黨內警告處分。

  北京亦莊⋅永清高新區行政審批局局長、環境與安全監督管理局局長金雪峰因嚴重違紀被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 經查,金雪峰違反組織紀律,學歷造假,未如實申報個人房産事項;未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拆分工程規避招投標,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廊坊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廊坊市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金雪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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