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管理細則》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管理細則》,提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要利用信息網絡推進交易電子化,實現全流程透明化管理。鼓勵電子交易系統的市場化競爭,各地不得限制和排斥市場主體依法建設運營電子交易系統。
河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産權交易、政府採購、醫療設備採購、排污權交易等應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各市、縣政府應結合實際,積極有序推進其他公共資源交易納入統一平臺。納入平臺交易的公共資源項目,應公開徵求意見,並通過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向社會公佈。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推行網上預約和服務事項辦理,確需在現場辦理的,實行窗口集中,簡化流程,限時辦結。有關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工作規範、收費標準和監督渠道應按法定要求確定,並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向社會公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無償提供依法必須公開的信息。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以下活動:行使任何審批、備案、監管、處罰等行政監督管理職能;違法從事或強制指定招標、拍賣、政府採購代理、工程造價等仲介服務;干涉市場主體選擇依法建設和運行的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通過設置註冊登記、設立分支機構、資質驗證、投標(競買)許可、強制擔保等限制性條件阻礙或排斥其他地區市場主體進入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等。(記者 曹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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