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國務院發函批復同意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區整合優化為廊坊綜合保稅區。據悉,這是河北省第3家綜合保稅區。
根據國務院批復,位於廊坊開發區的廊坊綜合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關規定組織綜合保稅區隔離監管設施的建設。封關驗收後,不再保留出口加工區。
驗收合格後,廊坊綜合保稅區享受現行綜合保稅區相關稅收和外匯管理政策。主要稅收政策包括:除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另有規定外,境外貨物入區保稅或免稅;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稅;境內區外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總投資7.8億元的京東跨境電商項目落戶綜合保稅區,目前主體建設已經完工,即將開展跨境電商業務。
“廊坊出口加工區整合優化為廊坊綜合保稅區後,將進一步擴大業務範圍,拓展服務功能,促進廊坊開發區的經濟發展。”廊坊開發區經發局副局長康玉坤説,按照省政府對廊坊綜合保稅區的定位要求,廊坊綜合保稅區將著力打造成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先行區和精準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試驗區。
此前,河北省已先後設立了曹妃甸綜合保稅區、石家莊綜合保稅區2家綜合保稅區。(陳亞飛 王衛國 孟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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