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考後 謹防這十大騙局

2018-06-06 14:18:26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高考臨近,而每年圍繞高考,各地都會發生一些虛假信息及詐騙案件,以前都發生過某某考生丟了准考證的謠言,那麼,高考前後還有哪些騙局呢?日前,石家莊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發佈高考前後容易出現的騙局,以免考生和家長在高考高度緊張的狀態下誤入陷阱。

  ◎高考前當心掉入這些陷阱

  1.“准考證丟失”騙局

  “朋友撿到一個准考證,請大家幫忙擴散,千萬別耽誤考試,聯繫電話:134××××××××。”網上傳播的這類信息,有很多是吸費陷阱,撥打其中的手機號碼很有可能被扣話費。

  警方提醒:不僅僅是“准考證丟失”的信息,網上所有不明來源的聯繫電話都不要輕易撥打。另外,遇到這類信息,沒核實之前也不要輕易轉發。

  2.“幫考生作弊”騙局

  有些騙子會以有“內幕消息”為名,對考生進行“考前指導”或者直接出售“高考真題”;有的在網上兜售各種作弊器材;還有騙子以幫忙找人代考為名,騙取“定金”和“保障金”。

  警方提醒: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補辦准考證”騙局

  考試期間,有些考生的家長會收到“您的孩子×××的准考證丟了,補辦需交納×××元。為了不影響考生入場,請儘快打款給×××賬戶”的信息。考生不能帶手機入場,家長聯繫不上孩子,往往會當真,給騙子打款。

  警方提醒:考試過程中接到類似信息要保持冷靜,先別急著打錢,可儘快與學校教師聯繫核實情況。即使考生考試時真的忘帶或者遺失了准考證,也可以先報告監考員,由考點辦公室聯繫考生領隊或學校處理。

  4.販賣“高考答案”詐騙

  不法分子抓住考生急於通過考試的心理,通過各類途徑向考生、家長兜售考題答案。

  警方提醒:高考的程式很嚴格,考生和家長切勿相信此類信息,因此提醒考生和家長,遇到類似的信息千萬小心,最好報警處理。

  5.“特長生加分優惠”騙局

  不法分子稱能辦理藝術、體育、小語種等各類“特長生”加分,還會煞有介事地要求考生提供“特長生”資格證書,以此騙錢。甚至有的還會冒充高校招生辦工作人員,租用辦公地點、考試場地,設立小語種、藝術類提前招生考試現場,私自組織考試,騙取考試費和錄取費。

  警方提醒:國家對加分等政策有明確規定,家長切勿有僥倖心理,這些不法分子往往自稱高校招生人員,攜帶高校招生宣傳資料,誘騙學生及家長填報志願。

  ◎高考後謹防落入這些圈套

  1.虛假“自主招生”

  不法分子或仲介謊稱高校單獨招生為名欺騙考生及家長,説只要交錢,就可隨意突破文化成績的要求。

  警方提醒:目前開展自主招生的高校都是經教育部門批准的院校。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自主招生測試,測試合格後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高考成績達到相應的要求,最後經市錄取領導小組批准後才能錄取。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可以查詢到錄取結果。

  2.利用定向招生行騙

  有些騙子聲稱可以弄到某大學的定向招生名額,收取所謂“定向費”。

  警方提醒:部分高校在某一地區的定向招生計劃都會向社會公佈,招生錄取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和該地區的規定執行,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3.謊稱“內部指標

  不法分子偽造文件、私刻印章,設立報名處和諮詢電話,假冒高校招生人員,謊稱手中掌握高校“內部指標”、“機動計劃”、定向招生計劃等,讓家長先付定金,然後迅速撤離。

  警方提醒:部分高校在某一地區的定向招生計劃都會向社會公佈,招生錄取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和該地區的規定執行,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4.利用“補錄”行騙

  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其家長不熟悉招生程式的弱點,打著本科補錄旗號行騙。

  警方提醒:補錄時也需要填志願。屆時各省的招生辦會發出通知,請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情況。

  5.向家長“邀功請賞”

  本屬於正常投檔錄取的,騙子卻聲稱是自己托關係走了後門才使考生錄取,向家長索要錢財。

  警方提醒:教育考試院會及時公佈考生錄取結果和相關信息,考生和家長可通過正規渠道查詢,沒必要理會一些人員的“邀功請賞”。 (記者 劉濤)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