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禁行五軸以上貨車

2018-06-14 13:41:23  來源:河北日報  責編:董健雄

  近日,河北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發佈通告,決定從7月1日0時至8月31日24時,在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實施交通管理措施,24小時禁止危險化學品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車輛、五軸(含)以上及車長12米以上貨運車輛通行。擬通行該路段的上述車輛,可選擇繞行秦濱、唐曹、唐港高速公路、長深高速公路及102、205國道。

  屆時,公安交管部門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將在京哈高速公路與秦濱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處,承秦高速公路與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處,長深高速公路與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處,京哈高速公路遷西支線沿途收費站,京哈高速公路遷安支線沿途收費站,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島方向的香河主線收費站、石臼窩收費站,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的唐港收費站至京哈樞紐互通段沿途收費站設置分流、勸返點。京哈高速公路、長深高速公路、承秦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將在分流點、勸返點及沿途站口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勸返禁行車輛。對違反規定和其他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記者 高珊)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