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兩次大規模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對先期摸排的4個小區102處涉嫌傳銷窩點進行全面清理,現場搗毀窩點77個,清理傳銷人員120人。
據了解,市場監督、公安執法人員以及街道、社區、保安公司人員等100余人參與了此次集中行動,海港區委常委、副區長安關山親自到現場調度指揮。根據前期摸排結果和群眾舉報,分別對紫金嘉府一區、二區及燕鑫花苑、東方明珠城小區4個小區開展突擊打擊。
行動中,對先期摸排的102處涉嫌傳銷窩點進行全面清理,現場搗毀窩點77個,查扣大量傳銷資料書籍,以及含有大量傳銷信息的手機和筆記本電腦。共清理傳銷人員120人,其中篩查出重點傳銷人員17人交由燕山派出所作進一步審查;協調市民政救助部門對46名一般參與人員集中教育遣返;現場遣散一般參與人員57人;解救上當受騙人員35人。
據介紹,此次集中打擊行動是海港區委區政府按照秦皇島市裏的統一安排部署開展的打擊傳銷“驚雷”行動的一部分。接下來,海港區還將持續開展系列集中打擊行動,確保“驚雷”行動取得積極戰果。
為傳銷提供場所 房主將面臨重罰
近日,秦皇島市人民政府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致秦皇島出租房主的一封倡議書》,倡議書中説明瞭傳銷的危害性,同時警示,一旦為傳銷提供經營及培訓場所等,房主將承擔連帶法律責任和高額經濟風險。
《致出租房主的倡議書》
各出租房主:
傳銷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危害社會的穩定。各出租房主要認清傳銷的危害性,切莫將自己的房子出租給傳銷人員居住及聚集活動,否則會引發不良後果,為此,特發出倡議:
一、傳銷傳承的是欺騙和貪婪,傳銷人員個個夢想一夜暴富而不擇手段地“發展下線”,導致刑事、治安案件時有發生。他們通常是一人出面租房,再安排幾名傳銷人員組織“家庭”,男女混居,一旦發生事故或案件,不僅會影響社會治安秩序,房主還將承擔連帶法律責任和高額經濟風險。
二、傳銷人員經過傳銷組織高強度地精神控制後,往往室內集聚、異地口音、串聯洗腦、交流“騙術”,謊話連篇,異於常人。有的則在“發展下線”無果的情況下,實施盜竊、搶奪、搶劫、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左鄰右舍安全和社區和諧穩定,導致房主背負罵名,聲譽盡毀。
三、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出租房主應當向公安機關如實登記備案承租人信息,對不登記備案或者是明知是傳銷人員仍出租房屋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拘留處罰;市場監管(工商)部門將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對為傳銷人員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等條件的出租房主,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為了家庭幸福,為了社區和諧,為了社會穩定,為了美麗的秦皇島,請出租屋業主不要將出租房屋租給傳銷人員。自覺抵制傳銷,共建和諧社會。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記者 楊琦 通訊員 劉亞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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