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發佈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重大險情30分鐘內電話上報

2018-06-28 09:04:04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7月10日河北省將進入主汛期,防汛工作也進入關鍵時期。

  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河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按水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預案提出,重要堤防、閘涵、大型和重點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要在險情發生後30分鐘內通過電話形式、40分鐘內通過書面形式報告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預案適用於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河流洪水、瀝澇災害、山洪災害(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颱風暴潮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人為破壞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根據預案,省、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河北省政府設立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全省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揮長由分管副省長擔任。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承辦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對重大水旱災害延長預見期,重大險情30分鐘內通過電話形式、40分鐘內通過書面形式報告

  預案強調了預防和預警機制。要求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要組織對重大水旱災害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

  當河道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要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要在1小時內報到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重要站點的水情要在30分鐘內報到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當主要行洪河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在每日6時前向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重要堤防、閘涵等發生重大險情要在險情發生後30分鐘內通過電話形式、40分鐘內通過書面形式報告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當堤防、閘涵、泵站等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決口時,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

  大型和重點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要在險情發生後30分鐘內通過電話形式、40分鐘內通過書面形式報告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要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要按照調度權限,由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立即向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洪澇災情發生後,有關部門要及時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局部一般性災情要在2小時內報送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産損失的災情,要立即核實上報,範圍大、致災嚴重的重大災情應在災害發生30分鐘內通過電話形式、40分鐘內通過書面形式報告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並跟蹤核實上報實時災情,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個人發現險情應立即報告,汛期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24小時值班

  預案要求,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險情、旱情、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性水旱災害事件,可越級上報。任何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立即組織搶險救災。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高度重視搶險救災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記者 趙紅梅)

  【相關連結】

  按水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預案》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指揮長簽署命令,Ⅲ、Ⅳ級應急響應行動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簽署命令。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應急響應:

  (1)1個河系發生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

  (2)2個及以上河系發生20至50年一遇大洪水;

  (3)主要行洪河道幹流達到保證水位,重要河段堤防發生嚴重險情;

  (4)2個及以上蓄滯洪區啟用滯洪;

  (5)大型或重點中型水庫發生嚴重險情;

  (6)2個及以上市發生特大乾旱;

  (7)2座及以上大中城市發生特大乾旱。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應急響應:

  (1)1個河系發生20至50年一遇大洪水;

  (2)2個及以上河系發生10至20年一遇較大洪水;

  (3)主要行洪河道達到警戒水位,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發生嚴重險情;

  (4)重點蓄滯洪區啟用;

  (5)一般中型水庫或重點小型水庫發生嚴重險情;

  (6)2個及以上市發生嚴重乾旱或1市發生特大乾旱;

  (7)1座大城市發生嚴重乾旱或2座及以上中等城市發生特大乾旱。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應急響應:

  (1)1個河系發生10至20年一遇較大洪水;

  (2)2個及以上河系發生5至10年一遇一般洪水;

  (3)2個及以上市發生洪澇災害;

  (4)一般行洪河道堤防發生嚴重險情;

  (5)小型水庫發生嚴重險情;

  (6)2個及以上市發生中度以上的乾旱災害;

  (7)2座及以上大中城市發生中度乾旱;

  (8)河北省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啟動重大氣象災害Ⅰ級預警;

  (9)河北省氣象臺發佈暴雨紅色預警,或海河防總已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視情啟動。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Ⅳ級響應:

  (1)1個河系發生5至10年一遇一般洪水;

  (2)1個市發生洪澇災害;

  (3)2個及以上大中型水庫開始泄洪;

  (4)主要行洪河道開始行洪;

  (5)2個及以上市發生輕度乾旱;

  (6)2座及以上大中城市因旱影響正常供水。

  (7)河北省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啟動重大氣象災害Ⅱ級預警。

  (8)河北省氣象臺發佈暴雨橙色預警,或海河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已經啟動Ⅳ級應急響應,視情啟動。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