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臺玻璃棧道地方標準填補國內空白

2018-07-23 14:12:05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日前,河北省住建廳會同省質監局、省旅發委、省安監局組織編制了《景區人行玻璃懸索橋與玻璃棧道技術標準》,將於8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對景區人行玻璃懸索橋與玻璃棧道建設材料、設計、施工、驗收、檢測與評定以及運營安全管理等均提出了明確標準規範。

  該標準是國內第一部專門規範景區人行玻璃懸索橋與玻璃棧道建設與管理的地方標準,標誌著河北省景區人行玻璃懸索橋與玻璃棧道設計建設管理從此有據可依,將有力推動河北省旅遊業高品質健康發展。

  遇自然災害應臨時封閉

  根據該標準,玻璃棧道設計應根據使用功能、建設條件、景觀等要求,對棧道使用材料、結構體系等進行綜合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玻璃懸索橋設計,主跨跨度小于100米或以鍍鋅鋼絲繩為主纜時,主體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30年;主跨跨度大於等於100米時,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玻璃懸索橋、玻璃棧道護欄應安全可靠,在危險處應加裝防護裝置。景區玻璃懸索橋、玻璃棧道的出入口處應設有指示牌,標明道路的通行方向和地點,告知遊客通行時應注意的事項。危險處應設有醒目的警示牌。警示牌和指示牌上應包含中文及一種以上的外文翻譯。

  玻璃懸索橋和玻璃棧道在遭遇颱風、大暴雨、雷電、山洪、泥石流和冰雪等自然災害時,應臨時封閉。災情結束後,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重新開放。

  安排專人控制人員流量

  玻璃懸索橋和玻璃棧道入口處應設置必要的安檢設備,對進入項目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嚴禁攜帶危險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

  玻璃懸索橋和玻璃棧道應嚴格控制進入人數,每平方米人流量不宜超過3人或設計最大人流量。在遊客人數超過規定人數時,應安排專人對人員流量進行控制;出口、入口、標識標牌處增派工作人員,並結合遊客中心廣播進行安全疏導。

  玻璃懸索橋、玻璃棧道應保持潔凈,應及時清掃樹葉、沙土及影響遊客通行的雜物。嚴禁遊客以齊步、跳躍等危險方式通行,管理人員應在線路兩端標明危險通行方式並提前告知遊客。嚴禁尖銳物體直接接觸玻璃。未經許可,玻璃棧道上嚴禁自行車、手推車等車輛通行。

  汛期應增加檢查頻次

  該標準提出,在各主要路口、觀景臺和遊客主要聚集區等區域,應設置全方位視頻網絡監控系統。隨時掌握遊客流量和信息,預防和追蹤各類事件的發生。

  玻璃懸索橋和玻璃棧道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迴檢查,常規巡查應在每天運營前、運營中和關閉後進行檢查;重點巡查一週一次,要督促遊客自覺遵守通行的有關規定,確保人員人身財産安全。如遇汛期或冰雪天氣,應增加檢查頻次。

  除經常性檢查之外,還要進行定期檢測和特殊檢測。定期檢測週期宜為每年一次,並出具檢測報告。特殊檢測應採用儀器設備進行檢測,並輔以理論計算分析,檢測評定應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特殊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束後,應寫出檢測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記者 劉嵐 通訊員 周珊)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