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秦皇島市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全面展開,立足於産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園區結構調整優化,科學制訂應急減排和錯峰生産措施,推進秋冬季大氣環境持續改善。
實施散煤整治專項行動。建立潔凈煤保供體系,對清潔取暖不能覆蓋的區域及邊遠山區,確保潔凈煤供應全覆蓋。同時,加大燃煤鍋爐淘汰力度,制定並落實供熱銜接方案,在確保供熱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優先利用熱電聯産等清潔取暖方式,淘汰管網覆蓋範圍內燃煤鍋爐。10月底前,完成10蒸噸以上燃氣鍋爐改造任務,改造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於30毫克/立方米。
實施去産能和退城搬遷專項行動。繼續加大産業結構調整力度,壓減秦皇島首秦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煉鐵産能250萬噸、煉鋼産能300萬噸。通過工業企業退城進園搬遷改造,調整工業佈局,將城市建成區及周邊企業逐步向秦皇島西部工業區、盧龍化工園區和青龍工業區搬遷,同時,通過技術改造提高工藝和污染治理水準。
實施“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散亂污”企業認定標準和整改要求,堅決杜絕“散亂污”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複燃。10月底前,完成新一輪“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對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建立清單,實施分類處置。對“散亂污”企業集群制定總體整改方案並向社會公開,實行整體整治,並同步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實施工業企業污染深度治理專項行動。該市從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園區污染綜合治理、排污許可管理入手,加快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對工業企業物料實施封閉儲存、密閉輸送、系統收集,實施生産環節無組織排放治理。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對各類園區的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減少工業聚集區污染。年底前完成陶瓷、耐火材料、再生金屬工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將差異化錯峰生産方案載入排污許可證,嚴厲依法打擊無證排污違法行為。
實施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10月底前,該市各縣(區)將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強化礦産資源規劃管理,原則上禁止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年底前完成22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綜合治理。密切監測秸稈、垃圾焚燒情況,加強管控;同時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提升秸稈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品質效益。
實施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專項行動。該市將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加快車(船)結構升級,逐步提升鐵路貨運比例。嚴格新註冊登記柴油車排放檢驗,加大路檢路查力度。建立城市專項作業車治理機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備案制度,加快老舊工程機械淘汰力度。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車輛等基本採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大力推進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提升鐵路運輸在重點企業原燃材料和産品運輸中比例。
實施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和油品監管專項行動。建立油品監管常態化管理機制,對黑加油站(點)、黑油罐車、非法小煉油廠,予以查封、拆除。同時強化車(船)用油品監督管理,完成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置換,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明年起全市停止銷售低於國六標準的汽油、柴油。在船舶排放控制區內加強船用燃料油使用監管,打擊船舶使用不合規燃油行為。
實施工業爐窯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對涉及的工業行業開展拉網式排查,于10月底前建立詳細管理清單,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分類提出整改要求。嚴格執行工業爐窯污染物排放標準,促使能耗、環保等方面達不到要求的産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全面淘汰環保工藝簡易、治污效果差的單一重力沉降室、旋風除塵器、多管除塵器等除塵設施和水洗法、簡易鹼法、簡易氨法等脫硫設施。
實施VOCs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深入推進石化、焦化、制藥、橡膠、塑膠、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專項整治。禁止新改擴建涉高VOCs含量溶劑型塗料、油墨、膠粘劑等生産和使用的項目。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VOCs排放重點行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摸底排查。加強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加強儲存、裝卸過程中及廢水、廢液和廢渣系統逸散排放控制。推進治污設施升級改造,對重點行業企業VOCs治污設施和在線監測設備、超標報警裝置安裝運行情況及治污效果開展專項檢查,鼓勵企業採用多種技術組合工藝,提高VOCs治理效率。
科學實施應急減排和錯峰生産措施。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強化預報能力建設,年底前市預報中心實現7天預報能力。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清單編制。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産,採暖期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原料藥製造等高排放行業實施錯峰生産,根據月度環境空氣品質預測預報結果,適當調整錯峰生産時間。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重點企業和用車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記者 宋柏松 孫也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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