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僅兩天為殘疾小夥 執行回33萬元

2019-01-10 17:10:13  來源:燕趙都市報  責編:董健雄

  “謝謝,謝謝法官,如果沒有你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拿回我這些錢,該怎麼過這個年,以後該怎麼生活……”1月9日上午,承德縣殘疾小夥子李某拿著剛剛從承德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兌付的33萬元執行款激動得有些語無倫次,因為他萬萬沒想到,僅用了兩天時間縣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們就為他執行回了這筆賠償款。

  今年剛25歲的李某,2017年1月6日到承德某商貿公司從事駕駛挖掘機工作。1月19日李某與單位加油員在給自己駕駛的挖掘機加油途中,由於雪天路滑,車子衝入坡下,致使李某身受重傷,隨即被120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六六醫院進行搶救,後被轉至北京紅十字會急診搶救中心住院治療。在傷病住院的77天中,當時年僅23歲的李某終因傷勢過重被截去了左肢,承德某商貿公司在支付了李某住院費用、安裝假肢費用和基本生活保障費10萬元後就避而不見了。2017年6月12日,李某被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2017年12月16日經承德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五級傷殘。

  其間,李某因與承德某商貿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工傷待遇問題發生爭議,遂向承德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承德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18年7月27日作出仲裁裁決書,要求承德某商貿公司一次性賠償李某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各項費用合計330191.62元。

  但是承德某商貿公司既不參加仲裁活動,在仲裁裁決書生效後也未履行給付義務。在此期間,李某個人曾多次與承德某商貿公司進行溝通,但都未拿到屬於自己的賠償款。無奈之下,李某于2019年1月7日向承德縣法院申請執行。

  承德縣執行局法官在受理案件後,立即向承德某商貿公司下發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産令、被執行人財産申報表等文書,並根據李某提供的財産線索凍結了承德某商貿公司的銀行賬戶存款。在執行裁定書下發後,承德某商貿公司主動到縣法院執行局與執行法官溝通,同意給付李某工傷賠償等費用,但在賠償數額上希望能與李某進行溝通。執行法官從李某的實際出發,向承德某商貿公司釋法明理,最終承德某商貿公司當場全額給付李某工傷賠償款等合計330191.62元。(記者 張斌 通訊員 唐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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