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印發《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 “能放盡放”為科研人員減負鬆綁

2019-01-22 09:22:29  來源:河北日報  責編:董健雄

河北省政府印發《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  “能放盡放”為科研人員減負鬆綁

製圖/展茂光

  河北省政府日前印發《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著力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按照“能放盡放”的要求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為科研人員減負鬆綁,充分釋放創新創業活力,加快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河北省將從五個方面改革優化科研管理。

  改革科技計劃和科研項目管理。構建目標明確、定位清晰的科技計劃體系。建立項目申報負面清單制度,最大限度簡化放寬申報前置條件;除涉密項目或申報指南另有規定外,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逐漸實行無紙化申報。賦予項目負責人更大技術路線決策權和項目調整權。簡化項目過程管理;改進項目驗收方式;完善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強化科研活動全流程誠信管理,將嚴重不良信用者記入“黑名單”,階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其申請承擔各類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科技獎勵資格。

  改革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管理。擴大科研項目預算調劑權,省級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在項目經費總額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除設備費外,其他科目費用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改進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方式;放寬科研單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賦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政府採購自主權。提高項目間接經費核定比例,對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中試驗設備依賴程度低和實驗材料耗費少的基礎研究、軟體開發、積體電路設計、軟科學研究等智力密集型項目,提高間接經費比例,100萬元以下的部分不超過30%,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不超過25%,300萬元以上的不超過20%。

  強化科技人才創新評價和激勵。優化科技人才支持計劃,根據國家有關部署,在河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結合河北省實際,科學設置科技人才計劃,突出人才培養使用導向,明晰支持範圍,明確支持週期;主管部門、用人單位要逐步取消入選人才計劃與薪酬待遇和職稱評定等直接掛鉤的做法。清理科技人才評價“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進一步健全以創新品質和貢獻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體系。加大對承擔重大科研任務項目負責人的薪酬激勵。

  加強科研項目績效管理。合理設定科技計劃專項和項目績效目標。建立科研項目績效分類評價體系,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類項目突出原創導向,以同行評議為主;社會公益性研究項目突出需求導向,以行業用戶和社會評價為主;應用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項目突出企業主體、市場導向,以用戶評價、第三方評價和市場績效為主。實施科研項目任務書約定績效評價制度。強化科研績效評價應用。

  營造鼓勵創新濃厚氛圍。建立分級責任擔當機制,科技計劃管理部門要建立科技創新活動盡職免責制度。建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考核激勵機制,主管部門在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考核時,對落實改革政策到位、科技創新績效突出的,在申請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人才支持計劃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建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激勵機制。建立科研信息管理共享機制,建立科技報告制度,凡是財政資金支持、非涉密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成果驗收前,應在遵守知識産權保護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及時提交科技報告,向社會公開,促進科技資源持續積累、開放共享。(記者 潘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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