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超重載貨 南宮交警依法處罰

2019-02-01 11:28:19  來源:燕趙都市報  責編:董健雄

  1月29日下午,南宮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公巡中隊民警在106國道孝昌春運交通安全服務站執行勤務,對“兩客一危”重點車輛嚴格進行交通安全檢查,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1月29日16時20分,一輛車牌號為冀E**019的衡水至西安長途客運車輛接受安檢,該客車核載51人,實載21人。大隊民警在打開該客車行李箱後發現,行李箱內裝有數十箱汽車燈具類配件。經過磅稱重核實,該客車實際載重竟然比車輛核載總重量超出380公斤。

  大隊民警當場告知駕駛人違法行為及相關交通法律規定,向駕駛人講解客貨混裝的嚴重危害,並將此情況上報大隊指揮中心。大隊依法對此客貨混裝違法行為予以嚴厲處罰,對該客車駕駛員、乘務員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在向車內乘客告知客車交通違法詳情後,執勤民警對乘客妥善進行轉運,並監督客車駕駛員將貨物暫時移交南宮汽車站,使用貨運車輛將貨物安全運走。

  南宮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對途經轄區的重點車輛嚴格、細緻地檢查,及時發現並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避免了交通傷亡事故的發生。(通訊員 崔暢燁)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