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重拳治理人防系統腐敗問題 多名幹部被處理

2019-04-09 17:09:13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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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秦皇島市紀委監委召開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案件新聞發佈會。圖為發佈會現場。 通訊員楊大偉攝

  4月9日,秦皇島市紀委監委召開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案件新聞發佈會,介紹全市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並對反面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

  去年11月,秦皇島市紀委監委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緊盯人防系統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環節,深挖問題線索,嚴查腐敗問題,取得了階段性成效。自2018年12月開始,人防系統自查各類問題83個。2019年3月,秦皇島市紀委監委抽調40名專業人員組建5個執紀監督檢查組對全市2013年以來人防系統工程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了拉網排查,共查閱各類卷宗2600余份,發現問題線索146個。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督促人防系統整改自查問題67個,審查調查問題線索60件,查結37件,追責41人。

  經相關縣區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對3起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典型案例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

  青龍滿族自治縣人防辦工作人員馬榮國等人催建人防工程、催繳易地建設費不力、不認真履行職責問題。經查,2013年10月29日,該縣人防辦審批興龍鳳凰城一期工程項目應修建防空地下室,直至2018年底,該項目既沒有建設人防工程也沒有繳納易地建設費,期間馬榮國等人沒有認真履行職責,直至2019年1月16日,該項目建設單位才繳納易地建設費。馬榮國等人在負責此項工作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産損失,鋻於該項目屬自查問題,並積極整改主動追繳易地建設費,本著自查從輕原則,經青龍滿族自治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共追責問責6人: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承辦人馬榮國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對邵艷俠、王華、李召輝、邢海航、高佔江分別進行誡勉談話,約談,批評教育、並要求寫出深刻檢查,對縣城鄉規劃建設局人民防空中心予以通報批評。

  盧龍縣人防辦主任周志軍等人不正確履行職責,工作失職瀆職問題。經查,盧龍縣2015年5月開工建設的倫亞斌商業綜合樓項目、2017年5月開工建設的和闔家園西區二期工程項目均無規劃許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人防審批等任何審批手續。周志軍等人在負責這兩個項目監管工作期間,未正確履行工作責任,導致人防建設和國有資産損失,經盧龍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共追責問責19人: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時任縣城建局主管副局長兼人防辦主任周志軍、縣城建局副局長董偉,負有直接責任的時任縣城建局規劃處主任張忠國、時任縣城建局規劃處副主任張文鵬、時任縣城建局稽查辦主任劉富山、縣城建局副主任科員兼建管股股長李海龍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要求負重要領導責任的主管縣規劃工作的時任副縣長郭維山、現任主管副縣長陳立庭就審批規劃許可問題作出檢查;對趙凱、田偉、周庚全、張勇、張彥梁、李嘉偉、付東閣、胡雪嬌、王崢、張佳美、俞樂進行批評教育,並要求部分人員作出檢查。

  昌黎縣人防辦違規出租直屬人防工程、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經查,2011年5月,昌黎縣人防辦班子會研究,決定將東山人防工程(縣直屬工程)租與戚某個人使用30年,年租金3.5萬元,並同意戚某用個人同期購買的大眾帕薩特轎車(合計相關費用28.9萬元)抵頂前8年租金28萬元。此後,縣人防辦將該車作為公車使用,未上交財政。2015年1月,按昌黎縣公務用車改革要求,該車上交至縣城建局,後經拍賣,所得14萬元上繳財政。該項目出租超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的規定,用車輛抵頂租金問題違反了財經紀律,造成了國有資産損失,鋻於該問題屬自查上報並已積極整改,經昌黎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縣人防辦主任李建英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對原縣建設局班子成員批評教育。

  下一步,秦皇島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將持續聚焦問題整改和問題線索處置,深挖細查背後的腐敗問題,著力分析解決根源性問題。落實責任,認真整改,聚焦剩餘問題整改工作,壓實人防部門主體責任,督促其制定“時間表”,明確“路線圖”,切實擔負起整改責任,加大整改力度,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逐一挂賬銷號,確保專項治理結束前,本級能夠解決的自查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強化監督,嚴肅問責,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加大問題線索處置力度,對查辦的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及時通報曝光,對在專項治理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甚至弄虛作假、企圖矇混過關的,將嚴肅問責追責,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記者 宋柏松 通訊員 紀風軍 楊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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