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唐山市豐南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戴某某等4人運輸毒品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供圖
今天是第32個國際禁毒日。禁絕毒品,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和人民福祉。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堅決剷除社會毒瘤,6月25日至26日,河北唐山、滄州、廊坊、衡水、秦皇島、石家莊等地法院集中宣判了20件毒品犯罪案件,37名被告人被依法處以刑罰,其中10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死緩、死刑,8名被告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路某預謀從緬甸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運回河北省三河周邊販賣。2018年4月下旬,李某糾集鄭某、吳某、金某從雲南邊境偷渡至緬甸購買毒品後,用事先購買的麵包車藏匿毒品偷運回國。各被告人分工實施犯罪,分兵幾路返回。5月初,鄭某駕駛車輛行至河北境內時被公安機關從車底盤夾縫中查獲毒品2萬餘克。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此案,以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依法分別判處上述被告人死刑、死緩、無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等刑罰。
2018年7月3日,被告人張某從湖北孝感市獲取900余克甲基苯丙胺,與同案被告人吳某駕車欲返回遼寧,將毒品藏于車內腳墊下。當車行至京滬高速青縣檢查站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此案,以運輸毒品罪依法分別判處二被告人無期徒刑。
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王某先後多次從被告人張某處購買毒品約525克,並在其唐山的家中,將購買到的毒品販賣給吸毒人員吸食。2018年2月,張某在其唐山豐潤家中吸毒時,被公安機關抓獲,現場起獲冰毒20余克。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決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2016年秋天,被告人司某在其家地下一層儲藏室中欺騙被害人任某吸毒,一個月後又在汽車內引誘、教唆任某吸食冰毒,因被告人司某有前科且被害人係未成年人,對其從重處罰,任丘市人民法院一審以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司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與前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八個月。
長期以來,河北省各級法院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加大重點地區整治力度,積極參與毒品綜合治理,為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嚴格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適用法律關,對毒犯進行“精準打擊”。對毒梟、職業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危害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從重判處,該頂格重判的堅決頂格重判,對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決不手軟。在堅持從嚴從重打擊的同時,各級法院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堅持區別對待,綜合考慮毒品數量、犯罪情節、危害後果、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以及當地禁毒形勢等各種因素,準確量刑,做到罰當其罪,充分發揮刑罰的教育改造作用,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法院鄭重提醒廣大群眾尤其是青少年,吸毒易成癮,試毒莫僥倖,沾毒悔終生,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自覺遠離並抵制各類毒品。(記者 張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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