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石家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開始實施

2019-07-09 09:25:07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7月1日,《石家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開始實施,條例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權限和範圍、執法規範、執法協作、執法保障、執法監督等均作出了明確規定。

  ●厘清部門職責,明確執法程式

  為減少綜合執法後業務主管部門與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職責邊界,條例明確,處罰權相對集中行使後,行政處罰權的業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日常行政管理,通過制定政策、行政指導預防和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在履行日常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後,應當及時制止,對需要行政處罰的,向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移送有關材料。綜合執法部門對移交的材料進行登記審核,需要進行調研核實的,應當進行調查。

  對此,石家莊市城管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陳明舉例説,對未經規劃許可擅自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某單位未經規劃許可擅自進行建設,應當及時制止,並固定相關證據材料,發現應進行處罰的,提出處罰意見,將材料移交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收到材料後,進行登記並認真核對,認為規劃部門提交的證據材料完善,適用法條準確,進行立案並實施處罰。

  簡化審批過程,提高執法效率

  對影響省、市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構)築物的拆除,條例在審批程式上進行了簡化,不再經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時規定,對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等違法設施,在無法找到當事人的情況下,可以在窮盡直接、留置、郵寄、轉交、委託等送達方式仍無法送達當事人時,將法律文書張貼在違法設施的顯著位置,並留存證據,七日後視為送達。這些規定,為提高執法效率提供了法律依據。

  陳明表示,今後城管執法人員發現路邊豎立起未經許可的大型戶外廣告,在無法查明當事人的情況下,可在該廣告的顯著位置張貼執法文書,該送達方式從張貼法律文書之日起七日後視為送達了當事人。期滿後無人認領,城管執法部門將張貼《限期拆除催告書》,當事人在規定時限內仍不拆除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可實施強制拆除。

  採取強制措施,查處違法建設

  為有效查處違法建設行為,特別是針對一些惡意違法建設者拒不服從行政管理的,條例進行了專門規定,為行政執法機關採取有效的強制措施提供了保障。條例規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正在施工的違法建設,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在不影響居民基本生活情況下,可以函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和商品混凝土供應單位,停止對違法建設提供服務。

  對違法建設採取查封施工現場、扣押施工設備後,管理相對人仍拒不停工,城管綜合執法可以在不影響居民基本生活的情況下,函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和商品混凝土供應單位停止對違法建築物的物質供應和相關公共服務。各單位不履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告知書內容的,視情節可作為誠信記錄進行記載。

  引進徵信體系,為執法提供支撐

  條例規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對違法行為人採取信息提醒、媒體曝光等方式進行處理。對情節嚴重的,納入政府相關徵信系統。

  “今後,佔道商販多次佔道經營,經多次勸阻仍不改正的,城管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可將其違法事實及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情節在12319戶外大屏、電視臺、電臺、網站等媒體進行曝光。”陳明表示,對情節嚴重的,如暴力抗法、威脅城管執法人員的,城管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可以通過相關徵信系統進行記錄,對違法行為人以後的出行、貸款以及其他行為産生約束。(記者 任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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