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學校安全條例》將實施

2019-10-10 10:02:34  來源:石家莊日報  責編:董健雄

  記者10月9日從河北省教育廳獲悉,日前,《河北省學校安全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正式通過,《條例》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屆時,我省學校安全將有“法”可依。

  本省行政區域內學校的安全管理、校內及學校周邊安全、安全事故處置等工作,適用本條例。“學校”包括幼兒園、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學校安全”包括學生(含入園幼兒)、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學校房屋、設施設備安全以及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條例》對學校安全多個領域進行規定,明確了各方職責,加強了校園欺淩防範,強化師生權益保護,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機制,制定了學校免責條款等等。《條例》要求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學校安全防範有關規定,為公辦幼兒園和公辦中小學校配備專職保安員。民辦幼兒園和民辦中小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按照學校安全防範有關規定配備專職保安員。學校應當加強對校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挂物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記者 李雲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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