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秦皇島採取機動車應急管控措施

2019-11-01 17:21:10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10月31日,秦皇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佈通告,按照秦皇島市《關於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預警響應的通知》要求,決定自11月1日8時起採取機動車應急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在常態機動車尾號限行的基礎上,城市區道路全天禁止中型以上載貨汽車(黃牌)、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三輪汽車通行;礦山、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産品(除民生保障類)運輸(日常車輛進出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持有綠色通行證車輛及水、暖、電、氣、通訊、郵政、環衛、園林等市政搶修、作業車輛及道路清障、救援車輛等城市運行保障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市內各加油站、加氣站運輸燃油、燃氣車輛按照通行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據了解,違反限行通告規定的,交管部門將按照“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每隔4小時抓拍一次,每天不超過2次。(燕都融媒體記者 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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