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正式出臺

2019-12-03 10:31:35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責編:胡曉萌

  國際在線河北消息:11月29日,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新聞發佈會舉行。《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在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獲得通過,條例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的制定,對於加強河北省燃氣安全管理監督,維護群眾財産生命安全,完善供氣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發佈會上,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郭紅對條例的制定背景、意義、過程以及主要內容進行了詳細介紹。

《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正式出臺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新聞發佈會現場  攝影  范利飛

  郭紅在發佈會上説,燃氣作為清潔能源,對其加快開發利用是河北省穩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的現代能源體系的必由之路,是落實冬季清潔取暖、統籌城鄉燃氣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同時,燃氣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事關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生命財産安全。2012年,河北省政府公佈的《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對促進全省燃氣事業高品質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近年來河北省燃氣事業的迅速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需要針對性地健全相關制度,有必要通過完善燃氣法規加以解決。此次條例的出臺,對於加快燃氣開發利用,穩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以及保障燃氣安全、維護群眾財産生命安全均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聚焦保障燃氣安全

  另外,郭紅還就河北省燃氣管理機制方面做了全面解讀,從政府、企業、個人角度進行了規範説明。

  條例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燃氣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燃氣經營、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等的監督檢查,及時組織消除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普及燃氣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同時,加強瓶裝燃氣安全管理,針對瓶裝液化氣市場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予以規範,同時強化對瓶裝燃氣送氣服務人員、運輸車輛和自有氣瓶的管理。

  條例明確了燃氣經營者應當提高科學化、信息化管理水準。加強安全生産管理,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燃氣安全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規範,管控各類風險,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在燃氣經營服務活動中應當主動宣傳普及燃氣使用知識,指導燃氣用戶安全使用。強化入戶安檢,規定城鎮居民燃氣用戶由每兩年至少一次調整為每年至少一次;農村村民燃氣用戶每年不少於兩次。

  條例明確了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履行安全使用義務,並明確了燃氣用戶、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使用燃氣時的禁止性行為。增加技防措施,規定新建住宅和既有住宅管道燃氣工程應分別安裝、加裝管道燃氣自閉閥等具有自動切斷功能的安全裝置,明確燃氣管道與燃氣燃燒器具的連接管及燃氣燃燒器具的使用要求。

  著力確保燃氣供應

  郭紅表示,條例專門設立“供氣保障”一章,從完善應急儲備、督促協調簽訂供氣協議、落實企業儲氣責任、保障燃氣應急供應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明確燃氣應急供應應當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氣、集中供熱用氣和醫院、學校、公交車、計程車等民生用氣。並明確如果發生燃氣經營者臨時調整供氣量或暫停供氣後未及時恢復正常供氣、因突發事件影響供氣未採取緊急措施、擅自停業歇業以及被依法撤回、撤銷、登出、吊銷燃氣經營許可等情況,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燃氣用戶的正常用氣。

  提高燃氣服務水準

  條例強化了燃氣特許經營管理,明確管道燃氣經營者如果存在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有重大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燃氣安全責任事故以及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情況,政府將收回其特許經營權。此外,條例還優化了供氣服務,完善了燃氣經營業務流程、服務承諾、收費標準公示制度,對燃氣經營者開展信用評價,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細化燃氣經營活動舉報投訴和處理情況反饋機制。

  城鄉統籌燃氣發展

  發佈會上,郭紅還就城鄉統籌燃氣方面進行了介紹。隨著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作的推進,農村燃氣工作發展迅速,條例從城鄉統籌的角度出發,著力推進河北省燃氣事業高品質發展。一是明確編制燃氣發展規劃應當統籌城鄉,覆蓋符合燃氣發展條件的鄉鎮、村;二是明確政府應當按照燃氣發展規劃和本省有關規定有序推進農村燃氣工程建設;三是明確鄉鎮政府農村燃氣管理工作職責,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燃氣經營企業、燃氣燃燒器具生産和銷售企業在本行政區域內經營服務機構的監管;四是建立燃氣經營企業駐村安全員和村燃氣安全協管員制度,明確由燃氣經營企業設立駐村安全員,負責農村燃氣設施的日常運營維護和安全巡查,宣傳燃氣安全知識。(文 范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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