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來,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著力增綠護藍推動生態省建設
為綠水青山築起法制屏障
近些年來,我省加強松濤水庫生態環境和水源保護的力度,禁止在松濤水庫保護範圍內開展築壩、圍庫造地、爆破、打井採石、傾倒填埋放射性物品或有毒物品等破壞行為。圖為松濤水庫。海南日報記者陳元才攝
得天獨厚的生態環境是海南的最大優勢,也是海南的金飯碗。
“知之可貴而恒以守之”。這五年,為保持海南“山常綠,水長清”,省五屆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緊圍繞中央和省委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始終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立法放在突出位置。
五年來,省五屆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立法加強對林地、土地、水域、海域、岸線、礦産、森林等資源的保護,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促進資源能源節約高效利用,推動大氣、水土等環境污染治理,共審議和批准52件相關法規和法規性決定,促進人居環境不斷改善,讓海南的生態環境品質始終保持全國領先水準。
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
近年來,我省加強了五指山這片原始森林的保護力度。圖為五指山山峰。海南日報記者陳元才 通訊員朱德權 秦海靈攝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産力。
2012年,省人大常委會在對《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進行全面修訂時,將“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確立為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
在此基礎上,2017年,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新要求,結合我省“多規合一”改革實踐的需要,省人大常委會再次對《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進行修正,強調保護優先,就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出明確要求。
省人大常委會2013年制定的《海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更是在具體規範中按照“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原則建立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體制機制。
該條例針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人們的生産、生活活動受到限制,部分群眾生活較為困難,經濟發展與水源保護之間的矛盾較為突出的問題,規定省和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明確補償範圍,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將生態補償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同時,加強區域合作,規定江河流域上下游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之間可以協商簽訂飲用水水源保護生態補償協議。此外,還規定因劃定或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准保護區,對保護區內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相關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通過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保護生態補償機制,促進保護區經濟與水源保護的協調發展。
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築牢生態底線
近些年來,我省加強海岸線環境的修復和保護,尤其是海灘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治和管理。圖為沙灘清潔機正在清理海口西海岸海灘上的垃圾。海南日報記者陳元才攝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五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堅持通過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來解決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治理問題,走出“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確保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推進。
2014年,省人大常委會在修訂《海南省自然保護區條例》時,堅持嚴格保護、嚴加管理、嚴禁建設的原則,將自然保護區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為防止自然保護區調整的隨意性,對草案關於確因重點建設項目需要可以調整自然保護區的規定進行修改,將自然保護區的調整條件嚴格限定在確因國家和省重大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需要範圍內;對自然保護區的管控措施,除嚴格執行國家自然保護區條例和國務院主體功能區規劃外,還針對海南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增加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引入、應用轉基因生物、外來物種和禁止挖土活動。
2016年省人大常委會制定了《海南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規定我省從嚴執行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可以會同省質監部門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在條件具備時可以提前執行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相應階段排放限量,要求機動車生産企業對新生産的機動車進行排放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方可銷售。
針對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立法尋求治本之策
省人大常委會在2013年制定了《海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通過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保護生態補償機制,促進保護區經濟與水源保護的協調發展。圖為澄邁縣金江鎮宋嶺村污水處理池。海南日報記者蘇曉傑 通訊員王家專攝
省人大常委會堅持問題導向,針對近年來林地、土地、海域、水域等資源保護和環境保護中的突出問題,加快相關法規的制定和修改,以立法尋求治本之策。
五年裏,為解決我省違規審批林地、非法佔用林地和毀林等問題,省人大常委會修訂《海南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完善徵佔用林地審核審批制度,將徵佔用林地審核審批權依法調整為省林業主管部門行使。
為解決我省非法佔地、非法批地、土地領域腐敗等問題,落實國家關於嚴格土地管理、節約集約用地有關規定,修訂《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完善土地審批制度,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及徵收土地的審批權限依法調整為省人民政府行使,加強了對土地資源的統一規劃、統一交易和統一監管。
為解決我省水生態環境受損、水環境隱患突出等問題,制定了《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對水污染防治規劃編制、水環境品質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作出明確規定,推進實行河長制,從結構調整、産業佈局等方面入手規定了具體的措施,強化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責任,對水污染防治的有關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通過上述法規,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放管結合,加強林地、土地、海域、水域資源集中統一管理。
立法突出海南特色,鞏固擴大生態優勢
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海南省珊瑚礁和硨磲保護規定》,為保護我省珊瑚礁、硨磲及海洋生態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圖為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工作人員在三亞附近海域做珊瑚調查。海南日報記者武威 通訊員李長青攝
海南擁有著非常豐富的生物資源,硨磲、珊瑚礁、紅樹林等,一直是海南生態系統重要的功能性物種。在過去五年的立法中,省人大常委會堅持從實際出發,努力在立法中突出海南生態特色。
為了貫徹實施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加強海洋生物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海南省珊瑚礁和硨磲保護規定》,將硨磲納入保護範圍。對硨磲及其製品,從海上採挖、捕撈到市場流通環節買賣交易直至物流運輸,作了全面禁止規定,加大了執法力度,重點從源頭上打擊硨磲原料採挖和違法交易行為,加重了對破壞珊瑚礁、硨磲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為保護我省珊瑚礁、硨磲及海洋生態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海口東寨港分佈著全國成片面積最大、種類最齊全、保存最完整的紅樹林。為了保護這片寶貴資源,省人大常委會積極指導海口市人大常委會制定《關於加強東寨港紅樹林濕地保護管理的決定》,劃定了12萬畝紅樹林濕地保護紅線,明確了“保護優先、科學修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實行分區保護和管理,用立法保護的形式推動東寨港紅樹林永續發展。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園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公園的公共服務功能,滿足人民群眾休閒、娛樂、健身等生活需要,省人大常委會還積極指導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三亞市白鷺公園保護管理規定》,明確劃定白鷺公園的保護管理區域,嚴格設定白鷺公園規劃編制和變更的程式,針對實踐中破壞公園環境的行為作出禁止性規範,並強化三亞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職權。
與時俱進修正法規,確保生態環保立法實效
海口東寨港孕育了我國生長最好、面積最大、種類最多的成熟連片紅樹林,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際重要濕地,此處也成為眾多越冬水鳥覓食和棲息的好地方。圖為一群候鳥在東寨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自由飛翔。海南日報記者陳元才 通訊員馮爾輝 攝
為確保地方性法規與黨中央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相一致,進一步通過立法鞏固生態省建設成果,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對我省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專項清理。
這五年,省人大常委會建議修改29件地方性法規,還分兩批次對《海南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14件地方性法規進行了集中修改。
此外,五年裏,省人大常委會還進一步加大對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市、縣、自治縣人大決定決議的備案審查工作力度,共審查《海南省節能監察暫行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等44件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市、縣、自治縣人大決定決議,約佔備案審查文件總數的18%,真正把“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這一理念和相關制度設計落到了實處。
經過不斷的探索和實踐,五年來海南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取得了較大進展和積極成效。2017年9月6日至7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召開的第二十三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俊代表省人大常委會作了題為《為海南青山綠水碧海藍天立法》的交流發言,介紹了我省在生態環境保護立法方面的先進經驗,得到與會人員的一致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