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鄉打人"黑導遊"被判刑
原標題:雪鄉打人"黑導遊"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黑龍江進一步暢通旅遊投訴渠道
近日,黑龍江省大海林林區法院對大海林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姜某某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對被告人姜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伍仟元。公開宣判後,被告人姜某某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
被告人姜某某為黑龍江省桃源假日國際旅行社聘用的“黑導”。
2017年12月24日,被告人姜某某在帶領兩輛大巴車的遊客從哈爾濱前往雪鄉途中,以威脅、辱罵等言語迫使遊客購買景點自費項目。在客車抵達雪鄉二浪河風景區時被告人姜某某因推銷景點自費項目與遊客發生爭執,産生肢體衝突,兩名遊客被毆打致輕微傷。
“黑導打人案”曝光後,為了還遊客公道,切實凈化旅遊市場環境,哈爾濱市旅遊部門及時調查處理,快速回應社會關切,對“黑導”姜某給予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桃源假日旅行社給予罰款10萬元並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的處罰,對其直接負責人給予罰款2萬元的處罰;對未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委託桃源假日旅行履行包價旅遊合同康輝集團黑龍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給予罰款30萬元並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的處罰,對其直接負責人給予罰款二萬元的處罰,將“黑導”姜某的犯罪線索移交至公安機關。
大海林林業地區公安局及時立案偵查,2018年2月12日,將該案已送至大海林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以強迫交易罪提起公訴後,大海林林區基層法院于2018年5月18日公開開庭審理,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姜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強迫交易罪,遂作出上述判決。廣受社會關注的“黑導打人案”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體現我省依法整治旅遊市場秩序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對廣大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具有強烈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全黑龍江省各級旅遊部門將本著“以遊客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貫徹文化和旅遊部、黑龍江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及全黑龍江省暑期旅遊市場秩序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行業自律、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原則,持續深入組織開展旅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堅決依法從速從嚴查處“不合理低價遊”、強迫購物和欺客宰客等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處、有處必嚴、有處必曝,確實維護,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認真開展“訴轉案”工作,做到應轉必轉,嚴禁“以調代罰”。深入推進“行轉刑”工作,嚴厲打擊涉旅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將被處罰款以上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納入“黑名單”,並依託信用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此外,還將進一步暢通旅遊投訴渠道,在遊客集散地、熱點景區設置投訴舉報點,建立快速受理、處理機制,及時有效化解涉旅矛盾問題。切實加強教育培訓,增強培訓針對性、實效性,引導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牢固樹立“遊客為本、服務至誠”的核心價值觀,切實提升旅遊行業服務意識和能力。加強聯合執法檢查、明察暗訪、“雙隨機一公開”和涉旅輿情日監測等工作,全力做好日常監管工作,大力營造誠信經營、公平競爭、文明有序的旅遊市場環境。(記者 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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