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資格家庭開始年度復核

2018-08-01 10:39:47|來源:哈爾濱日報|編輯:呂岩|責編:劉徵宇

  日前,哈爾濱市開始對主城6區內取得保障性住房資格的家庭進行年度復核。保障性住房資格復核將實行誠信承諾制,對於虛報瞞報的家庭5年內禁止申請,復核工作將於11月30日截止。

  已購經適房家庭無須復核

  年度復核範圍為已取得《哈爾濱市保障性住房資格通知書》的家庭,其中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除外。

  根據規定,哈爾濱市對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外籍來哈務工人員等5種住房困難家庭的復核標準分別予以確定。

  其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資格復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單位公共戶口(道裏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六個主城區內戶口);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現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保障性住房資格復核實行誠信承諾制

  保障性住房資格復核實行誠信承諾制。為此,復核家庭應誠信申報、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授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機構及市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向相關政府部門或機構及其工作單位或個人,調查其家庭收入、住房等情況,並索取相關證明材料。

  對在保障性住房資格復核中,採取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未如實提供家庭戶籍、收入、住房等情況的,一經核實,將其行為記入保障性住房管理檔案,其全部家庭成員5年內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資格。

  收入等發生變化將調整保障房家庭類別

  保障性住房資格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進行資格復核,並提交相關材料。符合保障性住房資格條件且滿足優先優待條件的家庭,應在保障性住房資格復核時,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填寫表格中相關內容。保障性住房資格復核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受理並初審,由區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機構復審,復核結果報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實施機構。

  對不符合保障性住房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保障性住房資格。同時,根據家庭人均年收入和上年度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變化情況,同步調整家庭類別,收回原資格通知書,重新核發資格通知書。

  年度復核受理將於11月30日16時截止,哈爾濱市道裏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六個主城區的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同時受理資格復核工作。(記者 劉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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