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紅包”説不!黑龍江開展整治“醫生紅包”回扣專項巡查

2018-09-06 08:41:52|來源:黑龍江日報|編輯:呂丹丹|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我省出臺規定劍指“醫生紅包”

  為建立和諧健康醫患關係,凈化醫風、醫德,促進醫療行業發展,日前,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出臺《黑龍江省醫務人員收受“紅包”處理暫行規定》,對無論被動還是主動收取患者“紅包”的醫務人員都要進行嚴厲處罰,查實收受“紅包”2次以上或累計收受紅包金額(價值)在1500元以上的醫師,給予吊銷執業證書處罰。同時,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將今年列為“紅包”、回扣專項整治年,在全黑龍江省開展無“紅包”醫院、科室創建活動。

  《規定》要求,查實醫務人員收受“紅包”不上交或不如實上交的,由所在單位予以追繳,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取消當年評先評優和職稱評審資格及相應的組織處理和行政處罰,醫師定期考核為不合格,並根據不同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被不同人實名舉報收受“紅包”3次以上未查實的,醫務人員應向所在單位説明情況;查實收受“紅包”金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警告處分,記入黑名單3個月,醫務人員係醫師的,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警告處罰。查實收受“紅包”金額(價值)在500元至1000元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記過處分,記入黑名單6個月,醫務人員係醫師的,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責令其暫停6個月執業活動處罰;查實收受“紅包”金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由所在單位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記入黑名單1年,醫務人員係醫師的,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責令其暫停1年執業活動處罰;查實收受“紅包”2次以上的,或累計收受紅包金額(價值)在1500元以上的,或通過仲介、第三方變相取得的,或暗示、勒卡、變相勒卡索取的,由所在單位視情形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處分,記入黑名單2年,醫務人員係醫師的,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吊銷執業證書處罰;查實非醫師其他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的,根據數額和情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參照醫師處罰辦法予以處罰。

  黑龍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要求全黑龍江省各醫療機構要及時公佈《暫行規定》並組織全體職工學習。並強調,接到醫務人員上交“紅包”後,醫療機構相關責任部門要依據職責將其存儲到“紅包”上繳專用賬戶。並決定從即日起,根據《規定》落實情況定期給予褒獎。同時,將在全黑龍江省範圍內開展整治“紅包”、回扣專項巡查工作。醫療機構要擔負起主體責任,對於開展整治工作宣傳不力、舉報收受“紅包”、回扣查處不實、行風反響較差的單位,將在評先評優和等級評審中實施一票否決。(見習記者 朱雲峰 記者 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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