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公佈房價"新政" 大力監控市場對商品房實行限價銷售
原標題:哈爾濱穩房價"新政":對商品房實行限價銷售
近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穩定商品房價格的意見》公佈,《意見》適用於哈爾濱市道裏、道外、南崗、香坊、平房、松北六區的商品房銷售價格調控工作;呼蘭、阿城、雙城三區參照執行。
建商品房銷售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
對哈西、群力及哈爾濱新區等熱點區域予以重點監控
《意見》提出,編制住房發展規劃。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準、住房供需狀況、人口變化等情況,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明確住房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合理確定住房和用地供應規模、結構、時序,保證住宅土地供應量和全市發展均衡。引導房地産投資和購房人理性消費,穩定市場價格預期。
建立商品房銷售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主要職責為綜合研判商品房價格調控趨勢,對哈西、群力及哈爾濱新區等熱點區域予以重點監控;對商品房實行限價銷售,對不符合調控政策的樓盤暫緩入市;對新入市的商品房銷售價格進行聯審,確定銷售價格。聯席會議實行周例會制,及時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
嚴格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
提高商品房預售審批門檻
《意見》明確,樓盤申報銷售平均價格應當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原則上不能高於同期、同地段、同質樓盤銷售平均價格。對已售樓盤的待售商品房,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已售商品房的價格。對已批未售的樓盤,銷售價格需經聯席會議重新審核確定。對本意見實施後取得預售許可的樓盤,銷售價格嚴格按照本意見規定執行。
對本意見出臺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新建項目實行分類調控,其中,位於四環以外區域的新建項目商品房預售審批,多層房屋須主體封項,高層房屋須達到主體總層數的四分之一;位於三環以外四環以內區域的新建項目商品房預售審批,多層房屋須主體封頂,高層房屋須達到主體總層數的二分之一;位於三環區域內的新建項目實行商品房預售與現售相結合,多層房屋暫停商品房預售並實行商品房現售,高層房屋商品房預售審批須主體封項。
合理控制商品房上市供應節奏。對於規劃建設規模不大於5萬平方米的樓盤,其商品房預售必須整體申報;對於規劃建設規模大於5萬平方米的樓盤,其商品房預售單次申報規模不得小于5萬平方米(尾盤除外)。對取得預售許可的樓盤,必須將準售房源全部公開,並在樓盤銷售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房屋銷控表,不得分期分批銷售。
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嚴格執行失信懲戒制度
《意見》明確,加快建設政府主導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建立健全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推進國有租賃企業發展,並充分發揮其對市場的引領、規範、激活和調控作用。
對於存在無證銷售、違價銷售、捂盤惜售、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捆綁搭售、簽訂陰陽合同,以及未明碼標價、未“一房一價”或收取標價以外費用的建設單位,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約談,並暫停其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責令限期整改;對未按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依法上限處罰,從嚴聯合懲戒。
加強房地産市場動態監測
強化追責
《意見》明確,完善全市房地産市場動態監測信息系統,對房地産價格實行動態監測,建立預警機制。加大對商品房銷售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落實區政府屬地管控責任,實行市、區聯動。各相關區政府要成立由市場監管、住建及相關執法部門組成的專項檢查組,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統一調度指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策解讀,定期發佈權威信息。嚴厲打擊利用各類媒體炒作渲染房價上漲、散佈虛假信息等行為,對個別捏造信息、虛假報道、造謠滋事的媒體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抽調精幹人員,組建工作專班,確保工作落實。對未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規定,以及玩忽職守、弄虛作假、不作為、亂作為的工作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記者 張雋珊 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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