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旅遊價格行為規則(試行)》出臺

2018-10-19 08:47:31|來源:黑龍江日報|編輯:呂丹丹|責編:劉徵宇

  日前,黑龍江省物價監管局、黑龍江省旅遊委制定出臺了《黑龍江省旅遊價格行為規則(試行)》,進一步規範旅遊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旅遊市場價格環境。

  黑龍江省物價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規則》圍繞對“旅遊價格行為”的規範,規定了旅遊價格的定價形式、經營者自主定價的依據和原則、明碼標價規範、旅遊景區門票價格行為規則等,明確限制園中園門票,禁止景區門票與其他商品或服務強制捆綁搭售。特別是專門條文規定了旅行社價格行為規則,包括對“以不合理低價等標價方式或價格手段誘使旅遊者與之交易,出行後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旅遊者購物及其他消費的價格欺詐等行為”的禁止,從價格行為的角度加強對旅行社不合理低價欺詐行為的規制等。《規則》強化了景區管理單位及相關經營者約束價格行為的責任,並對放開價格的商品和服務經營者建立約談制度,旨在通過多種措施配套解決相對封閉景區旅遊旺季價格虛高問題,對在線旅遊價格標示也進行了規範。《規則》還規定了“行業自律”、“糾紛調解機制”和“旅遊市場價格誠信建設”等內容。

  黑龍江省物價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規則》重點規範引導旅遊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景區門票價格、景區內商品和服務價格是對旅遊景區經營者價格行為規範的重點;旅行社發佈旅遊線路産品價格信息等相關行為、利用不合理低價等標價方式或者價格手段的價格欺詐行為以及旅行社或導遊與其他旅遊經營者相互勾結欺客宰客的行為等是對旅行社價格行為規範的重點。《規則》和相關規定明文禁止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管力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記者 馬雲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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