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截至2019年12月20日

2019-11-06 09:22:36|來源:黑龍江日報|編輯:呂丹丹|責編:趙瀅溪

  原標題:12月20號之前!哈爾濱人快把這事辦了,關乎醫保待遇!

  11月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醫保局了解到,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截至2019年12月20日,外出務工的居民可延長至2020年3月31日。

  工作人員提醒,尚未辦理參保繳費請在此日期之前辦理;已參保居民如未續繳醫保費,請將醫保費及時足額存入醫保簽約賬戶,以確保不影響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截至2019年12月20日

  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

  1、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300元/人/年 。

  2、新生兒參保,1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繳納當年醫保費;9月1至12月31日出生的,同時繳納當年及下個待遇年度的醫保費。

  3、特困供養、建檔立卡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補助。

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截至2019年12月20日

  這些所需辦理要件一定拿好

  1、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原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2、困難居民(學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保時,還需提供民政、殘聯或扶貧等部門印發的有效證件。

  3、尚未落戶的出生90天(含90天)內新生兒參保時,提供其父親或母親本人身份證原件、本市戶口原件、母子健康手冊。基層代辦點暫以其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號、XXX之子/女和新生兒出生日期進行參保信息登記,落戶後持《出生醫學證明》、戶口原件到原參保基層代辦點進行信息變更。

  4、非本市戶籍居民還需提供哈爾濱市居住證和戶籍地未參保有效證明(省內居民醫保系統可查的無需提供,駐哈高校外省戶籍在校大學生無需提供),如無法提供未參保有效證明的,可簽訂未參保承諾書。

  參保辦理地點有以下幾處

  1、成人居民、散居兒童和畢業後兩年待業期內大學生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鄉鎮政府公共服務中心,以及街道勞動保障工作站、村委員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由所在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統一組織辦理參保登記、信息採集。

  繳費方式和溫馨提示看這裡

  (一)銀行代扣

  1、新參保居民(不含新生兒)于參保登記當月,持基層代辦點出具的《哈爾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簽約扣款憑單》,到哈爾濱銀行建立“醫保簽約”賬戶,足額繳存醫保費,待扣繳。

  2、續保居民在集中繳費期內,將下一年度保費足額存到“醫保簽約”賬戶內待扣繳,也可持身份證或社保卡,通過自助一體機辦理續保。

  3、出生90天(含90天)內新生兒,于參保登記當日持基層代辦點出具的相關手續,到哈爾濱銀行營業網點,將保費現金存入“現金繳費業務流水號”內,之後再建立哈爾濱銀行“醫保簽約”賬戶,按規定續存保費。

  (二)代收保費

  1、行政村不能通過醫保系統為農村居民進行參保登記的,由村委員會統一組織代收保費、開具相關收據,並按規定將保費繳存至指定賬戶。

  2、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的醫療保險費,由所在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統一組織代收代繳。

  (三)溫馨提示

  1、城鄉居民醫保費實行按年預收制,建立“醫保簽約”賬戶後,簽約週期原則上為一年,期滿後居民未提出變更或解約要求的,可視為自動續約,稅務部門按規定每年一次性從簽約賬戶內扣劃下年保費。

  2、參保居民到哈爾濱銀行建立“醫保簽約”賬戶時,請同時辦理短信提醒業務,以方便及時了解當年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政策及個人銀行簽約賬戶扣款情況。

  3、如在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內,未及時足額在“醫保簽約”賬戶存入醫保費,導致扣款未成功的視為棄保。(劉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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