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12條措施 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

2020-03-21 13:34:34|來源:人民網|編輯:呂丹丹|責編:胡曉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

黑政辦明傳〔2020〕13號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廣大醫務人員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奮力抗爭在疫情防控一線,頑強拼搏、日夜奮戰,特別是援鄂醫務人員,舍小家、顧大家,為保護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貢獻。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要求,進一步做好全省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保護關心愛護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高疫情防治人員薪酬待遇

  按規定向參與疫情防治的醫務人員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對省派出的援鄂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600元,特殊補助每人每天200元;對四個省級重症救治中心和承擔重症救治任務相關的市(地)醫療機構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300元,特殊補助每人每天200元;在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定點醫院或其他收治確診病例的醫療衛生機構的隔離區直接參與患者救治的醫務人員,直接進行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和病理檢查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天臨時性工作補助300元;上述人員以外的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的一線醫務人員每人每天臨時性工作補助200元。

  一線醫務人員(含援鄂醫療隊、四個省級重症救治中心和承擔重症救治任務相關的市(地)醫療機構)領取臨時性工作補助的天數,按其直接接觸確診或疑似病例、標本(含屍體解剖)的天數計算。對援鄂醫療隊、四個省級重症救治中心和承擔重症救治任務相關的市(地)醫療機構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實際工作天數的1.5倍計算應發工作天數,特殊補助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對在集中隔離觀察點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發現確診病例的當日計算工作天數。

  對疫情防控期間承擔防控任務重、風險程度高的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實際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人數,按照人均每天300元標準核增不納入基數的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重點向勇於擔當、表現優秀的一線人員傾斜。將援鄂醫療隊一線醫務人員薪酬水準提高2倍,核增績效工資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衛生防疫津貼執行標準和發放辦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3號)規定執行。衛生防疫津貼執行範圍,在疫情防控期間擴大到全體一線醫務人員,在疫情結束後恢復至文件規定範圍。

  二、做好工傷認定和待遇保障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文件精神,做好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醫務人員的工傷認定,簡化理賠流程,精簡申報材料,快速高效辦理,及時落實相關待遇。

  三、實施職稱晉陞傾斜政策

  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可不受所在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提前一年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或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申報、評審優先通過,重點向援鄂人員傾斜。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獲得市(地)級以上表彰或記功以上獎勵的醫務人員,符合高級職稱基本評審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破格晉陞高級職稱。通過人員可直接崗位聘用、兌現待遇。

  醫務人員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經歷,視同其在基層或對口幫扶醫療機構服務1年經歷;視同完成2020年繼續教育學時(分);免於2020年度衛生高級職稱專業考試,以後年度參加考試的,合格標準降低5分,援鄂人員合格標準降低10分;有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要求的,免於考核。參加職稱評審對論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臨床救治情況、病案病例、診療方案、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成果、流行病學報告、病理報告、藥物疫苗研發情況、試劑檢測設備産品研發應用情況、工作總結、心理治療和疏導案例等均可作為成果申報參評。

  四、優先晉陞崗位聘用等級

  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已取得職稱尚未聘任到相應崗位的,可不受所在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相應崗位,超出結構比例的崗位逐步消化。

  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考核優秀的醫務人員,可不受所在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在職稱對應崗位層級內晉陞一個崗位聘用等級(不含二級崗位);受聘正高級崗位的,援鄂經歷可作為優先推薦聘任二級崗位的重要依據。

  上述職稱晉陞和崗位聘用政策只可就近享受一次,不得重復享受。

  五、優化編外人員招聘政策

  疫情防控一線的編制外醫務人員,三年內參加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年齡放寬到45周歲,在現單位工作滿3年且考核合格,經所在單位推薦、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報考鄉(鎮)、縣(市、區)和市(地)以上單位筆試成績分別加15分、10分、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六、加強防護及心理疏導

  要切實做好醫院內部防控,加強全員培訓,優化服務流程,全面落實防止院內感染的各項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加強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盡一切可能配齊防護物資和防護設備,防護用品調配要向臨床一線傾斜。落實健康監測制度,發現醫務人員感染及時隔離,盡最大可能減少醫務人員之間、醫務人員與病人之間交叉感染。

  加強醫務人員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疏導。成立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心理危機干預專家組,開展醫務人員心理健康評估,強化心理援助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干預和心理疏導,減輕醫務人員心理壓力。省、市級要建立心理援助熱線電話,提供心理支持的隊伍由各市(地)精神專科醫院、具有精神科特長的綜合醫院等精神醫學和心理學專業人員組成,在提供心理服務時要堅持公益、專業原則,並遵守倫理要求。

  七、做好輪換休整及家庭幫扶

  要根據疫情防控實際,統籌安排一線醫務人員輪休調休補休,對長時間高負荷工作人員要安排強制休息,確保一線人員及時得到必要休整。疫情結束後,組織一線醫務人員進行一次免費健康體檢,按現行渠道分級承擔;根據一線醫務人員承擔的任務量、風險程度以及工作完成情況等因素,統籌考慮適當增加休息和帶薪休假時間。

  各市(地)要動員組織社會力量,發動志願者或專門人員,採取建立臺賬、分類施策的方式,對奮戰在一線的醫務人員及其家屬進行慰問,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解決後顧之憂。儘量不安排雙職工的醫務人員同時到一線工作,對家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顧的醫務人員要儘量為其創造條件兼顧家庭。

  八、關愛一線醫務人員子女

  精準建立工作臺賬,健全一對一聯繫機制,實行“代理家長”制度,分階段突出關愛重點,持續落實“五個一”關愛措施,即以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名義給孩子寫一封信、開展一次心理輔導、班主任每天給孩子打一個電話、每週開展一次網絡家訪、召開一次主題網絡班(隊)會等,準確掌握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學習、生活、心理等情況,引導調整心理狀態,做好假期生活規劃,開展線上學習輔導,加強學業困難幫扶,完善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關愛長效機制。

  被認定為烈士及獲得表彰的醫務人員子女,在入學升學方面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獲得表彰及被認定為烈士的醫務人員子女,可就近就便入讀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被認定為烈士的醫務人員子女,享受就近就便入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當地中考照顧政策;參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的,在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被認定為烈士及獲得表彰的醫務人員子女報考高等學校,提供備考、應考、志願填報等環節專項服務。

  九、加大表彰獎勵工作力度

  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對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醫務人員進行及時表彰獎勵,按規定發放一次性獎金等物質獎勵;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進行集體獎勵,並可按規定提高優秀(嘉獎)人員比例。對受表彰的人員和考察優秀的援鄂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可直接確定為優秀等次並給予嘉獎,不佔所在單位優秀(嘉獎)人員比例。

  十、創造更加安全的執業環境

  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對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的案件,不姑息、不遷就,迅速出警、迅速查處,始終保持對涉醫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堅決維護醫護人員合法權益,要堅決果斷依法處置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設靈堂、擺放花圈、聚眾滋事、堵塞大門等醫鬧行為。要切實維護正常醫療秩序,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認真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認真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全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加大力量投入,在重點醫院設立警務室,增派治安保衛人員,加強重點部位巡邏,維護醫療秩序,對於傷害醫務人員的,堅決依法嚴肅查處。

  十一、加大法律服務力度

  疫情防控期間,為有法律服務需求的一線醫務人員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對提出法律援助申請,優先受理、優先辦理。公證機構開通綠色通道,開闢專門窗口,提供公證法律服務,對援鄂人員申辦的委託、聲明等民事類公證,實施法律援助免費辦理。

  十二、做好烈士評定褒揚工作

  按照《烈士褒揚條例》和《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20〕6號)相關規定,堅持專人負責、提前介入、全程指導、精簡材料、特事特辦,及時做好在防治新冠肺炎工作中以身殉職的醫務人員的烈士評定和褒揚工作,認真落實好撫恤優待政策,由當地政府先行墊支烈士褒揚金,保障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實際,採取適當形式開展慰問、懸挂光榮牌等活動,妥善幫助烈士遺屬解決實際困難。深入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跡,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弘揚不怕犧牲、勇於奉獻的烈士精神。

  本通知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一線醫務人員以實際參加現場調查處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況為準,不受編制、身份等限制。職稱晉陞和崗位聘用政策同時適用於參加新型檢測試劑、抗體藥物、疫苗、診療方案、病毒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關,藥學專業中從事藥物(疫苗)研發、認證、風險評估監測,診斷試劑(核酸檢測試劑盒)及其檢測設備産品研發、使用、監督等一線專業技術人員。

  各市(地)、縣(市、區)要堅決貫徹落實好上述政策措施,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紮實有效做好醫務人員的保護關心愛護工作,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保障。各級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要加強督查,確保上述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抓好政策落實。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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