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老外在龍江    |     直觀中國     |     高端訪談    |     原創     |     名企品牌     |     龍遊天下
哈爾濱市道裏區、香坊區黨員幹部疫情防控履職不力被追責問責
2021-09-30 19:53:20來源: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 于靈爽責編: 周經韜

  國際在線黑龍江頻道消息(劉才星):當前,哈爾濱市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確診病例軌跡複雜,接觸人員活躍,隔離管控工作必須精準迅速、處置有力,嚴之又嚴、細之又細。但道裏區、香坊區個別黨員幹部對隔離管控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信息推送不及時、轉運管控不嚴格,給疫情防控帶來風險隱患。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經哈爾濱市委同意,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1年9月24日12時許,道裏區新華街道恒祥城社區副主任婁然接到居民趙某某報告,其同事參加的一場婚禮,出現了確診病例,趙某某與其同事有過接觸。婁然讓趙某某在家等通知,沒有將情況上報。2021年9月24日13時50分,道裏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將趙某某信息推送至新華街道辦事處,要求立即轉運隔離。新華街道辦事處通知恒祥城社區組織轉運隔離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流調信息員閆悅,根據趙某某介紹的情況判斷其不屬於密接或次密接人員,擅自認定其不需集中隔離。直至9月28日9時,新華街道再次接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通知後,恒祥城社區才將趙某某轉運至隔離點集中隔離。

  2021年9月24日13時許,香坊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接到相關部門推送的9月18日次密接人員信息,比此前收到的人員信息多出劉某等6人。區疾控中心主任趙爽接到信息後,推送給區疾控中心疫情信息組組長、慢性病科科長曲洋,曲洋未認真核實信息,也未將信息推送中心隔離轉運組。直至9月28日,香坊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篩查發現劉某等6人未被隔離,才將上述人員轉運至隔離點集中隔離。

  對此,責成道裏區委、區政府,香坊區委、區政府向哈爾濱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道裏區新華街道恒祥城社區副主任婁然,未及時報告轄區人員疫情防控信息,受到批評教育處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流調信息員閆悅(非中共黨員),擅自決定不予隔離,且未將相關情況上報區疾控中心,造成疫情防控安全隱患,受到警告處分。

  香坊區疾控中心主任趙爽,接到推送信息後,督促落實不力,受到批評教育處理;中心疫情信息組組長、慢性病科科長曲洋(非中共黨員),工作不負責任,未及時推送信息,造成疫情防控安全隱患,受到記大過處分。

  當前,哈爾濱市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中風險地區有所增加,必須毫不鬆懈、堅決有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全力阻斷病毒傳播渠道。

  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鑒,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極端負責的態度、嚴細深實的作風、精準有效的處置,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靠管控措施,快速推送疫情信息,精準判定風險人員,確保每名風險人員排查、檢測、管控到位,做到“人數查清”“人頭查清”“位置查清”“管控情況查清”,堅決防止疫情輸出擴散。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責職能,強化政治監督,督促各級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相關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對貽誤戰機、履職不力、失職瀆職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公開通報曝光,為哈爾濱市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殲滅戰提供堅強有力監督保障。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