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哈爾濱市人社局獲悉,為哈爾濱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技能人才支撐,《哈爾濱市高技能人才申領生活補貼、退休補助、技能競賽獎補實施細則》近日出臺。
生活補貼發放
(一)補貼對象及標準
獲得高技能人才相關榮譽的人員享受以下相應生活補貼:
1.對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以及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國家級高技能人才,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2.對龍江大工匠、黑龍江首席技師、龍江技術能手、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以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的省級高技能人才,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3.對哈爾濱市首席技師、哈爾濱市技術能手、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等市級高技能人才,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二)申報要件
1.《哈爾濱市高技能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登錄“哈爾濱市人社綜合服務平臺”下載);
2.擬享受補貼所對應的榮譽證書(文件);
3.用人單位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意見表;
4.勞動合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信息。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補貼申請,用人單位進行初審並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至哈爾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香坊區和興路38號2號樓2322室,電話:85958868)。
2.哈爾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核準後通知申請單位開具票據(往來收據),將全年生活補貼一次性撥付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按月向申請人發放生活補貼。
(四)生活補貼發放要求
1.生活補貼于2021年1月4日起開始發放,發放標準按照所獲最高榮譽兌現,不得重復申領;在待遇領取期間,高技能人才晉陞上一等級的,按所對應的晉陞等級重新計核生活補貼和領取期限,原有等級標準的生活補貼終止發放。
2.在待遇領取期間,終止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終止次月起停發生活補貼;勞動關係變更、社保關係轉移的,由新用人單位重新申報,累計計算生活補貼待遇;年度未發放的生活補貼將予以收回。
3.在待遇領取期間,不再從事所獲榮譽技能崗位工作或被取消所獲榮譽的,不再享受相關待遇。
4.申請下一年度生活補貼時,需提交上年度紙質發放憑證、年度考核意見表及勞動合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信息。
5.用人單位對紙質發放憑證進行建檔備查。
退休補助發放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哈爾濱市高技能領軍人才(包括市行政區域內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享受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的技能人才和省、市政府認定的其他“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在哈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獲獎類別,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8萬元、5萬元退休補助。
(二)申報要件
1.《哈爾濱市高技能領軍人才退休補助申請表》(登錄“哈爾濱市人社綜合服務平臺”下載);
2.榮譽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在哈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佐證材料(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信息、勞動合同、省事業單位管理平臺人員信息);
4.退休審批表;
5.申請人社保卡原件及複印件。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至哈爾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香坊區和興路38號2號樓2322室,電話:85958868)。
2.哈爾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核準後向申請人發放退休補助。
(四)補助要求
1.2021年1月4日以後退休的哈爾濱市高技能領軍人才,可享受退休補助。退休時間以《退休審批表》審批退休時間為準。
2.退休補助按照申請人退休時所獲得的最高榮譽兌現,一次性發放,不得重復申領。
3.榮獲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技能人才,須提交獲得榮譽之前取得的相應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
技能競賽獎補發放
(一)獎補對象及標準
1.對代表哈爾濱市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牌選手(不含在校學生),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5萬元、2萬元。
2.對獲得哈爾濱市企業職工市級一類技能競賽前三名的選手按規定晉陞技能等級,並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00元、3000元、2000元。
(二)申報要件
1.《哈爾濱市技能競賽獲獎補助申報表》(登錄“哈爾濱市人社綜合服務平臺”下載);
2.技能競賽文件、表彰決定、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核驗、複印件需加蓋公章);
3.申請人社保卡原件及複印件。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技能競賽獎補申請,用人單位進行初審並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至哈爾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香坊區和興路38號2號樓2322室,電話:85958868)。
2.哈爾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受理申請人所在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並進行審核,核準後向申請人發放技能競賽獎補。
(四)獎補要求
獎補對象為2021年1月4日後參加競賽的獲獎選手,競賽級別以參賽文件、表彰決定和獲獎證書為依據。(記者 于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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