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國家藥監局、海關總署發佈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增設黑龍江省綏芬河口岸、同江口岸為藥材進口邊境口岸。
自公告發佈之日起,中藥材可經由綏芬河口岸、同江口岸進口。所進口藥材應符合《進口藥材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綏芬河口岸對應的口岸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綏芬河口岸進口藥材登記備案的具體工作;佳木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同江口岸對應的口岸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同江口岸進口藥材登記備案的具體工作。黑龍江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為綏芬河、同江口岸對應的口岸藥品檢驗機構。
據悉,此次增設綏芬河、同江為藥材進口口岸,能夠充分發揮兩地區位優勢,減少兩地藥材加工企業運輸時間,減少加工成本,擴大進口類別,實現外貿效益提升。將進一步促進黑龍江省中藥材流通,滿足黑龍江省乃至國內市場的藥材需求。
綏芬河口岸歷時兩年完成了立項和申報迎檢等工作,順利通過了現場檢查驗收和審評審批。之後,槲寄生、防風、白鮮皮等15種中藥材可從綏芬河口岸進口。同江口岸在中藥材入境口岸現場建有佔地1000平方米的無害化處理中心,同時建成了智慧化的海關有害生物及外來物種初篩鑒定室,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能夠充分保障進口中藥材在口岸的快速通關。(黑龍江日報記者 劉大泳 張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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