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著名商標”字樣 20日起停止用於商業活動

2018-09-03 10:24:09  來源:鄭州晚報  責編:趙瀅溪

  鄭州晚報訊:昨日,河南省工商局發佈了《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廢止〈河南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決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規定自2018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相關市場主體一律停止將“河南省著名商標”字樣用於商業活動中。

  據了解,按照原《河南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規定,每年認定的省級著名商標有3年使用期限。因此,此次河南省著名商標制度廢止,受此影響的主要是2015年和2016年認定的商標,共有2120件。

  《通知》對“河南省著名商標”廢止後的部分遺留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一是自2018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相關市場主體一律停止將“河南省著名商標”字樣用於其商品及其包裝、裝潢、説明書、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二是對將“河南省著名商標”字樣用於其商品及其包裝、裝潢、説明書、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在2018年9月20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的,允許使用到今年底。(記者 趙柳影 通訊員 陸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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