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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農業“晶片” 河南案例入選最高法院種業示範案例
2021-09-09 09:33:36來源: 河南日報編輯: 張雨晴責編: 趙瀅溪

  原標題:保護知識産權 守護農業“晶片” 我省三起案例入選最高法院首批種業示範案例

  種子是農業的“晶片”,是國家糧食安全的“命脈”。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作用,保護種業知識産權,推動種業振興,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發佈第一批種業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河南三起案例入選。

  此次發佈的10個典型案例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河南金博士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訴北京德農種業有限公司、河南省農業科學院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該案是關於玉米母本“鄭58”和雜交品種“鄭單958”的侵權訴訟,對於品種權人高達4952萬元的賠償請求,法院全額支持,充分保護品種權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佈會表示,這一案例體現了我國切實加大種業知識産權侵權賠償力度,依法保障種業創新者獲得經濟利益,對雜交種生産中涉及雜交種及其親本關係的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具有指導意義。

  該案二審承辦法官、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宋旺興説:“法律並不禁止利用授權品種進行育種及其他科研活動,但在新品種獲得授權及通過品種審定後,該新品種的權利人及其被許可人面向市場推廣該新品種,將他人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重復用於生産該新品種的繁殖材料時,仍需經過作為父母本的已授權品種的權利人同意或許可,因此,綜合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獲利情況等因素,全額支持了權利人請求的賠償。”

  河南省入選的另外兩起案例分別是:中國農業科學院鄭州果樹研究所訴鄭州市二七區百領水果種植園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賽某某假冒玉米種子註冊商標案。

  2021年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種業振興行動方案》,要求加強種業知識産權保護,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推行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對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突出問題要重拳出擊,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此次典型案例的發佈,體現了人民法院嚴厲打擊種子侵權行為的司法導向,傳遞了加大種業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力度的強烈信號。

  記者從河南省高院了解到,河南省高度重視運用法律手段打擊侵權行為,保護農業“晶片”。由於知識産權案件的專業性較強,審理此類案件的難度逐漸加大,主要表現在兩方面:技術性問題和賠償數額難以確定。對此,法院建立了技術調查官制度。“判斷種子是否侵權,必要時要對種子做基因鑒定,通過技術調查官制度,我們邀請農業專家來輔助審判,讓專業人説專業話、做專業事。”宋旺興説,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嚴格依據證據規則,加大侵權人的舉證責任,加強調查分析,並依法運用訴前禁令制度和懲罰性賠償原則,及時制止侵權後果擴大,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河南日報記者 周青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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