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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岸邊好“楓”景——新鄉市封丘縣人民法院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紀實
2022-11-12 14:57:44來源: 河南日報編輯: 萬慶麗責編: 蔣碩

  原標題:黃河岸邊好“楓”景——封丘縣人民法院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紀實

  這半年來,生活在新鄉市封丘縣的群眾發現了些有意思的變化——

  以往沒怎麼打過交道的法官開始經常往村裏跑,不愛斷案愛上了調解;就是審案也不坐在屋子裏,在車上、在廣場上,專找人多的地方去。

  村裏“愛管閒事”的調解員也變了,“人情味”還在,“法條”卻知道得越來越多,以前只能管些“小事兒”,現在一些大的矛盾也能在村裏解決。

  黃河岸邊的村民們明顯地感到,法律正從一個正襟危坐的抽象詞彙變得愈發可感起來,一股知法、信法、守法的信念悄然在大家心裏紮根。

  這一切,都得益於一場活動的開展。

  補足“硬需求”

  強化訴源治理

  “我還擔心這樹長大影響我的地了,沒想到這可都伐過了。”封丘縣曹崗鄉後馬常崗村,望著自家地旁剛剛砍斷的樹根,村民既驚又喜地説道。

  這幾年,涉及相鄰權的糾紛在鄉村並不鮮見。

  一些村民在自家的耕地種上經濟價值較高的林木,隨著樹木逐漸長大,不僅繁密的枝葉會阻擋相鄰地塊的光照,地下盤根錯節的樹根同樣影響農作物生長。此前發生這類矛盾後,當地村支書、調解員往往要花費很大力氣,幾個月甚至一年的時間才能解決。

  張飛是在一次送達時意識到其中嚴重性的。

  2022年8月份,封丘縣人民法院法官張飛來到魯崗法庭擔任庭長,得知其轄區的曹崗鄉相鄰權糾紛較多,她專門留意後發現,曹崗鄉目前不少村子都種植了大片林木,雖然有的目前樹苗還小,但對相鄰的莊稼來説都是潛在的風險。

  “如果不提前化解,這些矛盾早晚會一一爆發出來。”有了這樣的認識後,張飛沒有自己挨家挨戶去做工作,她將自己的發現形成文字,與曹崗鄉政府溝通並提出了司法建議——聯合在此類糾紛較多的村莊開展針對性的普法宣傳活動。

  這一幫助地方從源頭減少矛盾的建議獲得了鄉鎮幹部的大力支持。

  “如果相鄰地塊不是一個村的怎麼辦?”“如果兩塊地隔著河是不是就不算影響?”“賠的話咋賠償法?”

  普法座談會上,不管是種樹的還是地旁有樹的,村民們紛紛圍繞著自己的關心處接連發問,“我今天才知道自己的地盤也不能想幹啥就幹啥,還得兼顧鄰裡利益!”

  而讓張飛沒想到的是,就在這次“靶向”普法後不久,曹崗鄉20多家種樹的農戶主動清除了自家地塊邊界的樹木,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我們説話村裏人有時候都不相信,還是法官説話好使啊!”一名村支書感慨道。

  不僅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更是從源頭預防糾紛的産生。在封丘,圍繞訴源治理,多元化解糾紛,法官正越來越多地參與到基層社會治理之中。

  2022年5月份,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在全省法院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活動,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成為各地法院的重要工作之一。

  為了推動“楓橋經驗”在封丘落地生根,封丘法院以創建活動為契機,第一時間編訂了《封丘縣人民法院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工作手冊》,加強人民法庭硬體建設,為創建提供有力支撐。

  強化人員配備。在全縣7個人民法庭均配備1名以上員額法官,3名審判輔助人員,以及2名專業安保人員,同時配備有安檢門、X光機、手持探測器、防爆盾牌、防刺服等應急物品,提升人民法庭的安全和後勤保障。

  優化訴訟服務。在基層法庭設置便民服務桌椅,公示立案訴訟流程,大力推廣網上立案、網上繳費、電子送達、網上開庭等一站式司法服務,讓當事人“不跑路”也能完成自立案到結案的全部流程,極大節省訴訟成本;制定《人民法庭徵求意見建議表》,放置在大廳內,廣泛徵求代表委員、幹部群眾對人民法庭的意見建議,並及時進行回復。

  強化非訴解決糾紛。在每個人民法庭都掛牌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法庭人民調解工作室和訴調對接工作室,在法庭內劃定專職辦公區域,設置三間人民調解室。同時制定下發訴調對接工作流程以及一系列格式文本,引導群眾通過訴前調解解決矛盾糾紛。

  提高“軟實力”

  夯實法官履職保障

  “張庭長,學生那個案子的當事人從外地回來了,你能過來辦調解不?”“我馬上過去!”沒有一絲猶豫,身處中秋假期的張輝立即動身趕往馮村鄉司法所。

  這是一起學生打架的案件。原告是一名初中生,被告則是其同校的九名學生。案件轉到法庭之前,公安部門已經把案情全部調查清楚,可雙方一直沒能達成和解,原因是有幾名被告學生的家長始終不願賠償。

  是判是調?這是馮村法庭庭長張輝必須考慮的事情。

  他可以選擇下達判決,強制執行,然而如果被告家長不服或者堅持不履行賠償,不僅原告利益得不到及時保障,考慮到案件當事人均為未成年人,身涉其中的學生也會因此受到影響。但調解就意味著付出更多以及接受無果的可能。

  “不調,潛在的矛盾只會更多。”張輝有自己的堅持。他一家一戶去溝通,經過數次耐心的釋理明法,總算讓所有被告家長同意了賠償方案。

  看到雙方在協議上簽字,案件賠償款也當場履行,張輝臉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從事工作近10年了,張輝坦言想要當好一個法官更難了。“之前就是接案、斷案,現在不僅要做好審判這一主責主業,也要開展訴源治理、社會治理,許多案件就不能一判了之,要從多重影響考慮,如何預防矛盾的産生和促進糾紛的實質化解,這對我們法官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

  人民法庭職能定位的轉變,隨之變化的就是法官的壓力。

  基層法庭參與社會治理的深度與成效如何,“楓橋經驗”能否真正落地,考驗的是法官的認識和選擇。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不僅需要從觀念上調動法官的積極性,更要在提升審判質效的同時,提高法官參與社會治理的能力,需要通過加強學習和政策保障,提高創建“軟實力”。

  堅持黨建引領。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全院7個人民法庭成立聯合黨支部,確保基層黨組織在人民法庭實現全覆蓋,定期召開黨支部會議,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打造政治堅定、能力突出、作風優良的法庭隊伍。

  強化培訓教育。每月舉行兩次大講堂學習活動,針對不同崗位進行專項培訓,提升政治素養和業務技能;每月舉行兩次全體員額法官會議,集中學習法律規定和上級規範性文件,加強審委會指導作用,對一些新類型、疑難複雜的案件進行研討分析講解;每週舉行一次講評會,針對全院的改判發還案件進行統一評查、講解,審視不足、更新理念,要求員額法官對多發性、典型性案件做好裁判尺度統一,防止類案不同判。

  突出考核激勵。在提升法官素養的基礎上,封丘法院又對考核細則進行修改,將參與訴源治理作為一項重要職責進行量化考核,並在評優評先、提拔任用方面予以傾斜,推動幹警積極下沉基層、創新服務,在為民司法中深度融入社會治理。

  拒絕“獨角戲”

  用好群眾力量

  “裝修要是不滿意可以不付錢麼,都涉及哪些法律啊?”

  “地板品質不合格該怎麼維權?”

  自從到荊隆宮人民法庭擔任庭長,馬洪光沒少接到村民和調解員的諮詢電話。

  封丘縣地處黃河流域,灘區面積逾40萬畝。隨著黃河灘區45個村10余萬人從黃河灘區搬進遷建社區,一些新的矛盾也由此産生。

  “現在主要是裝修類的糾紛。”馬洪光所在的荊隆宮鄉正是遷建鄉鎮之一。為了解決群眾普遍反映的訴求,封丘法院在該縣三個遷建社區專門設置了人民法庭社區聯繫點,公開法官姓名和聯繫方式,讓群眾無需到法庭就能和法官進行交流溝通,打通司法便民服務最後一公里。

  好在有調解員的幫助,加上馬洪光在法律業務上的指導,糾紛往往都能得到順利解決。

  “法庭人員還是十分有限的,我們不可能每一起案件都自己去調解,主要還是借助基層調解組織的力量。”在馬洪光看來,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解決和預防矛盾糾紛,其實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普法工作,既是對調解員,也對所有群眾。

  這也是封丘法院推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的重要抓手。

  參與社會治理決不是唱“獨角戲”,必須通過激發以基層幹部、人民調解員、網格員、鄉賢等為代表的德治、自治力量,讓群眾參與到化解矛盾的工作中。實現這一目標,能否把解紛知識、法律常識傳播到基層,至關重要。

  一方面,封丘法院各個基層法庭著力加強訴調對接,做好對調解人員的普法工作。加強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綜治中心和調解組織的協調對接,建立調解員庫,對適宜調解的糾紛及時委派調解;定期圍繞婚姻家庭、民間借貸、相鄰關係、宅基地等常見矛盾糾紛進行法律講解,提升調解員能力水準;建立微信聯絡群,發放《人民法庭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登記表》,排查矛盾糾紛,收集灘區群眾訴求,做到有矛盾及時發現、有問題及時溝通、有糾紛協同解決。

  另一方面,廣泛開展群眾普法,引導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組織幹警到莊稼地、到社區聯繫點、到群眾家門口,開展普法宣傳;設置社區巡迴審判點,針對贍養糾紛、相鄰權糾紛等涉及公序良俗案件,開展巡迴審判,邀請旁聽庭審,以案説法,以案普法,引導新文明風尚,讓人民群眾能夠更加直觀地感受到人民法庭就在身邊,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封丘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宋克洋表示,該院將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引領,切實把黨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轉化為法院工作的實際行動,立足審判執行工作,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深刻把握人民法庭處於服務群眾、解決糾紛第一線與守護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辯證統一關係,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為推動黃河流域高品質發展、鄉村振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任娜 郭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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