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河南省南陽市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南陽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考核獎懲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獎懲辦法》)的出臺背景及主要內容。
新實施的《獎懲辦法》旨在樹好導向,堅持重獎重罰,激勵先進、鞭策後進,解決“幹好幹壞一個樣”“幹與不幹一個樣”的問題,促使各級各部門加快更新觀念、轉變作風,提升效能,激發各級幹部擔當作為、主動改革、爭創一流的內生動力,打造風清氣正、高效廉潔、便捷為民的服務體系和良好的營商環境,為建設現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全國一流營商環境標杆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據南陽市發展改革委黨組副書記、南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曾慶欣介紹,《獎懲辦法》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南陽市相關部門在認真研究《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南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河南省營商環境評價與獎懲辦法》等相關法規、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南陽市實際情況,充分徵求市直單位及縣(市、區)意見,對原《獎懲辦法》進行了修訂,出臺了新的《獎懲辦法》。
南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王振清指出,新《獎懲辦法》內容更加精準,明確各級責任人,將考核結果與目標考核獎、評優樹先、幹部任用、領導幹部和班子考核“四掛鉤”。
新《獎懲辦法》突出重獎重罰,在激勵方面完善了記功嘉獎、評先評優、年度考核優先確定“優秀”等次、優先提拔使用、優先晉陞職級、獎勵獎金的具體標準。新《獎懲辦法》對省評中排名全省前3名的一級指標牽頭市直單位依次獎勵100萬元、60萬元和30萬元,對做出主要貢獻的配合單位按照牽頭單位獎勵標準的50%予以同步獎勵;對縣(市)進入全省前10名、市轄區進入前6名的獎勵300萬元,國家級功能區進入前2名的獎勵100萬元。在懲罰方面,新《獎懲辦法》對省評中排名全省後10名的縣(區)、排名全省後5名的市轄區扣罰財政資金300萬元,排名後2名的國家級功能區扣罰財政資金100萬元;要求位居全省第三方陣的一級指標牽頭單位、縣(市、區)及功能區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主要負責人在當地媒體公開檢討,並增加了組織處理條款。
南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高峰表示,新《獎懲辦法》以河南省公佈的營商環境年度評價結果及南陽市公佈的營商環境季度監測結果為依據,對相關單位及幹部進行激勵和責任追究。下一步,組織部門將按照《獎懲辦法》規定,最大限度鼓勵先進、警醒後進,旗幟鮮明為優化營商環境的“奮鬥者”撐腰鼓勁,彰顯組織擔當。
南陽市紀委常委顧理介紹,《獎懲辦法》的出臺,態度鮮明地向損害營商環境的違紀違規違法問題“衝鋒”“亮劍”。近年來,南陽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硬責任扛在肩上,立足職能職責定位,積極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對破壞營商環境問題向來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有貪必肅“零容忍”態度,同時又將容錯糾錯、免責減責機制貫穿監督執紀問責全過程、各方面,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新《獎懲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激勵我市黨員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履職盡責,充分調動優化營商環境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形成全方位、各領域推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的工作格局,凝聚優化營商環境的強大合力,全面推進南陽市營商環境再優化、再提升。”顧理表示。(文 王小軍 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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