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於印發進一步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服務全省經濟實現“開門紅”“全年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文件突出政策的有效性、實用性,集成創新7個方面50條政策措施,優化完善規劃、用地、用礦等全流程全鏈條服務保障工作機制,超常規提出對穩經濟促增長有用、管用、好用的“實招”“硬招”,為破解各類自然資源保障難題,助力全省經濟實現“開門紅”“全年紅”提供堅強有力的要素支撐。
《通知》支持各地將年內計劃開工建設的穩經濟促增長項目納入正在編制的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經批准後,可作為用地組卷報批的依據;對縣級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空間不足的,可按市域總規模的40%統籌核算;允許在城鎮開發邊界外佈局少量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的城鎮建設用地,實行動態臺賬管理;支持各地編制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時,將本地不少於10%的村莊用地規劃為鄉村産業用地,並引導鄉村産業集中佈局。
《通知》提出,建立一季度省政府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清單,保障穩經濟促增長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好用足國家計劃;預支13萬畝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全省183個省級以上開發區、65個重點發展縣(市)、12個生態功能縣(市)、27個優化開發縣穩經濟促增長項目;預支省級基礎計劃,重點保障“三個一批”、“7+28+N”重點産業鏈等穩經濟促增長等非單獨選址項目用地;統籌預支1萬畝省級基礎計劃,用於市批農用地轉用;省級統籌縣級非農建設補充耕地儲備庫中20%的補充耕地指標,用於保障省級穩經濟集中攻堅項目。
《通知》要求,省級取消對原建設用地呈報説明書、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的審查;重構全省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系統,變“先組卷後審查”為“邊組卷邊審查”,實現“錄入即合格、生成即符合”;對項目建設佔壓生態保護紅線的,在用地預審階段將符合有限人為活動論證納入規劃選址綜合論證,在報批用地階段將認定意見與用地報件一併報省政府審批;交通、能源、水利等穩經濟促增長建設項目在核發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後,允許地方提前開展徵地前期工作,壓茬推進組卷報批用地,壓縮用地組卷報批週期。
《通知》提出,對省委省政府重大項目,允許容缺相關部門意見先行組織規劃選址綜合論證;允許已列入《國家公路網規劃》的改擴建工程項目和省級重點交通、能源、水利建設項目申請先行用地;大型水庫、水電項目水庫(河流)水面淹沒區用地與主體工程可根據建設工期確定分期報批;交通、水利等線性基礎設施項目可根據用地組捲進度,以省轄市或縣為單位分段報批用地;對依託資源或選址有特殊要求的旅遊基礎設施、礦産資源開發配套設施等項目,允許以單獨選址方式報批用地,允許在礦産資源出讓時同步或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通知》鼓勵“7+28+N”産業鏈工業用地相容研發設計、産業孵化、産品中試等功能,除按規定配套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以外,相容其他用途(不含商品住宅)建築面積不超過15%的,仍按工業用途管理;鼓勵採取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後讓、長期租賃等更加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降低産業用地成本;支持通過收購、入股、合作、置換、轉讓和協議出讓等方式,對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涉及的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等難以獨立開發的零星建設用地,整合歸宗後再集中連片開發,原則上單宗零星建設用地面積不超過3畝,累計不超過改造開發項目用地總面積的10%;鼓勵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築空間功能轉換,積極盤活閒置國有資産用於社區公共服務;鼓勵工業、倉儲、科研等功能互利的用地混合佈局、融合發展,支持各地探索制定混合土地用途設定規則。
《通知》指出,加快礦産資源規劃調整,優化壓覆礦産資源查詢、核實、評估、備案等環節,促進礦産資源審批登記與各類建設項目提速;組織梳理各類礦産資源區塊信息,盤活存量資源,結合市場需求,超前儲備一批礦産資源擬出讓區塊;銜接産業培育,組織出讓一批礦産資源區塊,精準推動增儲上産,為全省重點涉礦産業鏈供應原材料;加快辦理夾縫、周邊等資源出讓配置工作,支持礦山企業化解安全隱患、解放産能;結合部門職責,化解堵點,一礦一策推進礦山企業復工復産。
《通知》強調,深化“萬人助萬企”活動,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部門包保服務重點企業工作,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持續推廣“交地(房)即交證”“帶押過戶”“無還本續貸”等創新舉措,不斷提高預告登記、抵押登記等網辦比例;優化行政執法方式,穩慎推行用地用礦違法行為輕微免罰、首違不罰等行政處罰措施。(文 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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