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我省法院依法嚴懲假冒偽劣農資犯罪
吉林日報4月8日訊(柏巍 記者 趙夢卓 實習生 滕浩鋒):記者今天從吉林省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9年以來,吉林省法院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農資犯罪行為,取得明顯成效。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吉林省法院受理生産、銷售偽劣種子犯罪案件共計14件26人,審結10件22人,涉假冒偽劣農資犯罪案件數量呈下降趨勢。
“三農”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吉林省法院始終立足審判職能,依法嚴厲打擊生産、銷售假冒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違法犯罪,切實維護農民利益,為保障農業興旺、農村穩定、農民安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積極履行刑事審判職能,嚴懲假冒偽劣農資刑事犯罪。從優化訴訟程式入手,對“涉農資打假”犯罪案件優先立案。在審判環節加強對案件的審查把關,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紮實、程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實現辦案品質和打擊效果有機統一。對符合快審條件的案件加速審理,做到快審快判快執;對涉及面廣、數額巨大、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堅持從嚴從快打擊犯罪分子,確保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保護,春耕生産有序進行。
在審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案件時,始終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嚴厲打擊給農民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案件,對涉案被告人堅持從嚴從快判處,維護農民利益。另一方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充分運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罰”的刑事政策,對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以及有積極返贓、積極賠償等認罪悔罪情節的犯罪分子,依法給予從寬處罰。同時,做好刑事附帶民事調解工作,切實改變“從嚴懲處、一判了之”的傳統司法觀念,努力彌補被害人經濟損失,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截至目前,吉林省法院通過附帶民事調解賠償被害農民經濟損失200余萬元。
當前,農村春耕生産即將開始,涉農資犯罪也將進入高發期。吉林省法院將繼續發揮刑事審判懲治和震懾功能,繼續保持依法從嚴懲處涉農資犯罪的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等坑農害農刑事犯罪,盡最大可能為受害農民追回經濟損失,有效保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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