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我省啟動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
吉林日報8月15日訊(記者祖維晨):近日,經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廳、省民委聯合下發《關於認真做好吉林省第七次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啟動評選表彰工作。
本次共評選表彰先進集體50個、先進個人100名,分別被授予“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和“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個人”稱號,並頒發獎牌及證書。
本次評選表彰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評選表彰在2015年到2020年間,為國家及吉林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本次評選表彰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和一線,並重點向民族地區、艱苦地區、邊境地區和農村牧區傾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式(即組織初審、復審兩次審核程式;分別在推薦對象所在單位、市(州)級範圍和全省範圍三級公示),做到層層把關、優中選優,確保評選品質。
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是吉林省表彰獎勵工作的組成部分,一般每5年評選表彰一次。自1985年以來,吉林省已開展了6次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工作,表彰了一大批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傳播各民族和諧發展的正能量作出了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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