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人社局和財政局聯合發佈《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職工,凡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及以上(含視同繳費時間)的,可憑2017年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申領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據悉,補貼標準為,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1000元;中級(四級)補貼1500元;高級(三級)補貼2000元。納入本市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補貼標準在對應等級的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30%。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職工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進行申請(對於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取得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的職工,申請時間可放寬至2018年12月31日)。可在“我的南京”手機APP上網上申報,也可到各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現場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