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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多舉措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
2018-01-18 09:05:55  |  來源:南京日報  |  編輯:穆菁

  原標題:放寬行業準入 擴大投融資渠道 實行稅費減免 我市多舉措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

  1月16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公佈了《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實施意見》,明確從放寬行業準入、擴大融資渠道、落實土地稅費政策等方面入手,多舉措激發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領域投資活力。 

  在放寬行業準入方面,《意見》規定,新增醫療機構優先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到2020年全市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佔比均達到25%以上。優先選擇並支持具有辦醫經驗、信譽度好的社會資本通過PPP、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參與新建醫療機構。鼓勵社會組織採取連鎖經營方式運營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鼓勵個人和機構開設城市小型托老所,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服務機構。 

  民辦教育如今成了很多家長的選擇。《意見》提出,積極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擴大教育資源供給。做好全市特別是新城、新區民辦教育發展規劃,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具有辦學特色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加大政府財政資金對民辦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相關制度政策,在政府補貼、土地劃撥、稅費減免、分類收費、擴大辦學自主權等方面對民辦學校給予扶持。 

  《意見》提出,南京市要對社會領域的投資擴大投融資渠道,引導社會資本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參與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機構、教育機構、文化設施、體育設施建設運營。

  在土地和稅費政策上,南京市將對社會投資給予很大支持。土地政策方面,南京將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要適當向上述領域傾斜,穩妥有序適度擴大用地供給。對納入省、市重大項目計劃的社會領域項目,優先安排用地計劃。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新供土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依法可按劃撥方式供地。

  稅收、收費優惠政策方面,養老領域,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産、土地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文化領域,鼓勵引導社會力量捐獻文物、資金,對其捐獻支出可按規定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文化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經認定後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教育領域,民辦學校出資人將投資用於辦學的土地、房屋過戶到學校名下按規定減免有關稅費。醫療衛生領域,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非營利社會辦醫療機構,符合相關規定的,免征企業所得稅;營利性醫療機構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增值稅;對符合規定的自用房産、土地,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營利性醫療機構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