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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各級法院優化營商環境 推進第一要務
2018-04-12 18:23:42  |  來源:國際在線  |  編輯:羅毅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朱遠明 通訊員 婁銀生):近日,江蘇省淮安市金湖縣“法企文化”共建活動宣傳周拉開序幕,2018年第一季度,新收案件43042件,結案31712件,分別同比增長13.25%和9.26%,江蘇近2萬名法院幹警“擰緊螺絲、上緊發條”,以優化營商環境,推進第一要務為目標,顯現火熱開局“勢”蒸騰的勃勃生機。

  從“抓項目”到“造環境”,營商環境成為生産力

  起跑決定後勢,開局關係全局。2018年,南京市謀創新、抓創新,大力推進創新名城在全國、全球的影響力。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制定發佈了保障創新名城建設的26條司法措施,其中“ 26條”實現了知識産權的領域、類型及區域全覆蓋;3月25日上午,蘇州市2018年重大項目開工現場會在昆山舉行,元月以來,該市總投資超過3500億元,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順勢而為,將司法工作全面融入全市工作大局;2018年,江蘇全省各地重點項目相繼集中簽約、開工、投産,揚州、鎮江、宿遷、鹽城、泰州等各級法院唱響“同一首歌”,從加強産權司法保護、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等入手,優化可持續發展的營商環境。

  作為解決區域性“三農”、城鎮化和社會管理等諸多問題的平臺,縣域經濟佔據江蘇經濟總量的半壁江山,由於體量小,淮安金湖在江蘇省縣(市、區)經濟總量排名居後,但2018年一季度規模以上企業實現利稅同比增長19.95%,完成工業入庫稅收同比增長55.9%,社會經濟發展上升勢頭明顯。從“抓項目”到“造環境”,營商環境成為生産力,早在2018年初,金湖縣人民法院聯合金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主辦“法企文化”共建,旨在推動法院文化與企業文化深度融合,發揮司法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引領與規範作用。在開幕式現場,金湖法院院長陳來強分別與全縣首批金石集團、神州車業等三家縣重點企業法人簽訂共建協議,神州車業負責人朱慶庚表示:“這為企業送來了一場及時的‘春雨’。”

  做好加減法,成為釋放與增添企業活力的新能源

  3月2日,江蘇省三級法院的法官及破産管理人1200多人投身參加出臺不久的《破産案件審理指南(修訂版)》的視頻春訓。

  3月17日,常州市一個關乎“天順”係企業生死存亡的破産重整案債權人會議,受到當地政府的關注,經評估,該企業負債總額5.8億余元,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首次將“天順”12家關聯公司合併審理,法官發現,“天順”企業名下尚有未開發完成的土地,若採取破産清算程式,債權清償率會很低。經過 “把脈”,招募一家優質房地産企業作為重整投資人,通過資産注入,實現資産盤活與增值。常州市政府的同志表示,這起破産重整案在全市尚屬首例,將成為可複製的重要經驗。

  “鎮江外灘第一樓”有望重啟迅速成為鎮江地區的一大新聞,位於鎮江長江路99號的著名西津渡風景區東側的“爛尾樓”重新進入人們的視線,這一標誌性工程于2012年9月開工,由於投資過大,資金鏈斷裂,2015年停工,2017年8月,進入法院破産重整程式。據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介紹,這是鎮江首個房産公司破産重整案件,2018年2月,在鎮江中院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即刻成為市民的關注焦點,據介紹,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破産案件顯著增加,僅鎮江中院,2018年以來就有16件在審理,鎮江中院2月初分別組織了破産案件管理人工作進展通報和破産審判與破産管理人實務專題研討,以精準施策、補短補軟,加快進程。

  2018年前3個月,江蘇各級法院通過審理近70件破産案件,做好供給側改革的加減法,對低水準重復建設、過剩産能、過量庫存和過高杠桿做減法;對新興産業、高新技術、短缺産品、優質服務做加法。儘管現代企業破産法更注重於破産預防和拯救制度的發展,但破産清算制度的重要性仍不可忽視。江蘇高院民二庭庭長夏正芳表示,江蘇省法院重申破産審判制度價值,強調適用原則,所受理的各類破産案件中,破産清算案件佔80%左右,南京、無錫、南通、淮安、徐州、揚州等地法院一方面重視發揮重整及和解制度對於預防企業破産清算、挽救困境企業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對於不具市場價值或救治無望的企業,及時果斷通過破産清算實現市場出清,儘快盤活存量資産,釋放資源要素,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

  實踐表明,做好供給側改革的加減法,無疑成為釋放與增添企業活力的新能源。

  一個鮮活的案例,就是一個優化的營商環境

  市場經濟的活力與法治環境的優劣息息相關,人民法院必須為市場主體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濟,讓市場主體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2月22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這天開庭審理18起案件,其中商事案件8件,高新區人民法庭副庭長步靜宜準時敲響了新年第一槌,還有3年退休的老法官季渭清開庭審理被告某公司欠原告南通某紡織公司貨款近25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2月23日,季渭清對該案作出了判決。2018年一季度,南京中院民二庭審結商事案件393件。

  2018年春節後,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工業房地産進行網上拍賣,成交8800萬。3月21日,考慮到強制騰讓大面積的廠房,涉及人員多,抵觸情緒大,處置異常困難的情況,按照揚州市法院的指令,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25名執行幹警奔赴現場協助執行,兩家法院110名幹警緊密配合,廠房順利交付。對此,揚州市政府有關領導感嘆:“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必不可少而且大有可為。”

  2018年3月,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離職員工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法官首次指令訴訟參與人簽訂保密承諾書。為防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二次泄密,法官特在開庭審理前要求原、被告的委託訴訟代理人簽訂保密的承諾書,承諾書明確:“違反上述保密承諾導致涉案秘密信息洩露,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春回日暖,見微知著。一個鮮活的案例,就是一個優化的營商環境。2018年一季度,江蘇法院審結商事案件317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