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朱遠明 通訊員 揚檢 邗檢):2018年5月29日,江蘇首例耕地資源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也是揚州市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邗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曉強、副檢察長王林分別對本案的刑事部分出庭支持公訴、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出庭起訴。“本院認為被告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邗江區人民法院當庭對所有被告人均作出了有罪判決,並支持公益訴訟起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邗江區人民檢察院還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全市各級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部門檢察官觀摩此次公益訴訟庭審。
2016年2月至4月,王某等人在明知土地性質為耕地,且葛某租地是用來建設水穩攪拌站的情況下,通過汪家村主任趙某、夏橋組組長張某承租19.66畝耕地並高價轉租給葛某牟利。葛某在耕地上填埋石塊,硬化土地、鋪設砂石,搭建並運行混凝土水穩攪拌站,經鑒定,被佔用耕地的種植條件達到嚴重毀壞程度。水穩攪拌站設備運行及大型渣土車、槽罐車的通行,産生嚴重的噪音和粉塵,也給周邊環境帶來惡劣影響,群眾反映強烈。
從衛星圖片可以明顯看出,原本的耕地資源遭到嚴重破壞,周邊環境也嚴重惡化。被告的行為不僅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同時其行為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2017年12月22日,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檢察院根據民訴法、刑訴法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規定,經層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批准,依法向邗江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該院以“專業、專人、專案、專辦”為思路,組建了一支環境資源公益訴訟專業化辦案團隊,搭建內外協作機制,破解辦案中遇到的各類問題。
耕地資源被破壞後生態效益恢復在江蘇省尚無司法鑒定機構、賠償數額難以確定。本案中探索性地引入專家論證與有資質的社會機構相結合的方式制定了科學、合理的土地復墾實施方案。
本案中的耕地位於揚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是整個揚州經濟發展的引擎所在,為了謀取不正當拆遷利益,一時間在施橋出現了幾十家類似的小、散、亂、污混凝土攪拌站企業,單純依靠刑事犯罪打擊難以實現資源環境公益損失救濟的情況,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運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模式,追求侵權責任,修復受損環境。在打擊犯罪的同時,維護公益,守護民生。
截至目前,在檢察機關的督促下,被破壞的耕地已經全部復墾。
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黨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務。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2017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民訴法、行訴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正式確立。
此次的庭審,無論是案件本身的法律效果,還是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均具有重大意義。
希望通過本案的警示,能夠增強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更加注重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為建設美麗中國、守護美麗鄉土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