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朱遠明 通訊員 省檢):為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加強校園欺淩防治工作,5月30日下午,江蘇省檢察院、南京市檢察院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和溧水區教育局、團委、婦聯等單位負責人,走進南京市溧水區,參加主題為“關愛祖國未來 擦亮未檢品牌—以案釋法,防治校園欺淩”的檢察開放日活動。
來賓們首先來到江蘇省溧水高級中學,觀看了未檢職能動畫宣傳片、預防校園欺淩公益宣傳片,觀摩了全省“法治進校園”系列課程之“校園欺淩預防篇”,並到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體驗基地實地參觀。省檢察院發佈了江蘇未檢形象“小蘇哥”,公佈了“小蘇哥”信箱二維碼,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朱斌通報了全省檢察機關防治校園欺淩工作情況。
參會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對檢察機關開展校園欺淩防治工作、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等提出了意見建議。
近年來,校園欺淩問題已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2016年,教育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等9部委聯合印發《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淩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對防治校園欺淩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去年11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司法機關參與校園欺淩防治工作提出明確要求。2015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起訴校園欺淩案件233件630人。總體上看,這類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案件總數呈上升趨勢。2016年受理審查起訴校園欺淩案件總數同比上升32.69%,2017年同比上升36.23%;二是實施欺淩的主體多為男性。630名校園欺淩犯罪嫌疑人中,男性573人,佔比高達90.95%;三是聚眾暴力犯罪佔比較高。630名校園欺淩犯罪嫌疑人中,涉嫌聚眾鬥毆罪351人,尋釁滋事罪109人,合計佔比73%;四是案件偶發特點較為明顯。233件校園欺淩犯罪案件中,1-2次偶發性欺淩佔比89.27%,侵害行為持續3次以上的僅有25件,佔比10.73%;五是校園外欺淩案件佔比過半。233件校園欺淩案件中,在校外發生的共160件,佔比68.67%;六是少部分實施欺淩的犯罪嫌疑人曾是校園欺淩的被侵害者。630名校園欺淩犯罪嫌疑人中,13名曾經遭受過他人校園欺淩。
近年來,全省各級檢察機關按照省委、高檢院工作部署,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加強以案釋法,積極參與校園欺淩專項治理,加大校園欺淩防治工作力度,主要開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寬嚴相濟,堅持依法公正辦理校園欺淩犯罪案件。在辦理校園欺淩案件過程中,各地始終堅持區別對待,寬嚴相濟,依法處理涉案人員。對於罪行輕微、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學生,依法從寬處理,為他們回歸社會預留通道。堅持罪刑法定,嚴格區分罪與非罪;對於不構成犯罪的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訴;對於犯罪情節輕微,有悔罪表現的未成年人,依法附條件不起訴。江陰市檢察院在辦理胡某盜竊一案時,考慮胡某係因自己手機被他人強行索要而産生犯罪念頭,且歸案後如實供述、積極退贓,遂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經六個月考察幫教後,胡某成功考取本科院校。2015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對296名實施校園欺淩的在校生(附條件)不起訴,佔比49.7%;對於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校園欺淩犯罪案件,堅決依法懲處,加強警示教育,保持司法震懾。無錫市檢察機關辦理了社會影響較為惡劣的毛某某、時某某糾集人員持械聚眾鬥毆案件,對在鬥毆中積極參與、持械毆打的尹某某等五人依法提起公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二年不等刑期;對於組織、脅迫、引誘未成年學生實施校園欺淩犯罪的成年人,注重深挖,並依法嚴厲打擊。2015年以來,共對組織、脅迫、引誘、幫助中小學生實施校園欺淩的25名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73名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
二是注重保護,有效維護涉案學生合法權益。各地在辦理校園欺淩案件過程中,始終堅持保護優先,積極救助被侵害學生,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及時修復破損的同學關係,消除不良影響。改進辦案方式,依法保障被侵害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全省檢察機關已建立具備詢問、心理疏導、身體檢查等功能,溫馨輕鬆的未成年人案件專門辦案區83個,常州、淮安等地探索建立一站式取證等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辦案方式,避免對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加強部門協作,全力做好被侵害學生綜合救助工作。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民政、教育、衛生等政府部門以及團委、婦聯、關工委、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團體等社會組織緊密協作開展救助活動。2015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對校園欺淩案件中的被侵害學生開展司法救助43人、法律援助56人,幫助身體康復37人;落實特別程式,有效保護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全省檢察機關認真執行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社會調查等特別程式,將保護挽救理念貫穿辦案始終。南京市檢察機關在辦理多名學生持械聚眾鬥毆案中,邀請專家指導開展社會調查,了解學生情況,並積極與學校溝通,幫助8名學生順利複學,6名學生成功就業,無一名涉案未成年人成為社會閒散人員。2015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對此類案件中的涉罪學生開展法律援助397人,社會調查517人,心理矯正147人,合適成年人到場151人;化解雙方矛盾,消除不良影響。對同學之間因瑣事引發的輕微犯罪案件,引導犯罪嫌疑人真心悔過,向被害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徐州市檢察機關在辦理張某尋釁滋事案中,通過幫教工作促成張某與被害人秦某達成和解,並邀請雙方共同參加公益勞動,恢復和增進了同學友情。2015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引導此類案件當事人達成刑事和解43件,作出不批捕決定67人,不起訴167人。
三是加強普法,源頭上有效減少校園欺淩現象發生。各地通過以案釋法,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推動形成法治教育長效機制。有序推進“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省院組織人員研發以預防校園欺淩為主題的法治教育課件,並選拔組建全省法治巡講團赴各地開展巡講,獲得學校、學生、教師的一致好評。泗陽縣檢察院開展以預防校園暴力、抵制校園欺淩為主題的“陽光護航”專項行動,法治宣講已覆蓋4萬餘名中小學生。泰州市高港區檢察院開設“湯姐姐法治課堂”,實現全區21所中小學校和7個鄉鎮校園欺淩預防巡講全覆蓋;加強未成年人法治宣傳和校園欺淩預防工作。常州、鎮江、蘇州、揚州等多地積極運用微信、微博等新興媒體提高校園欺淩預防教育的覆蓋面、有效性;建立健全法治教育長效機制。省檢察院組織開展防治校園欺淩專項活動,推動建立校園欺淩分級預警應對機制,並通過實地走訪調研,推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淮安市淮安區檢察院與市青少年綜合實踐基地合作建成佔地面積2600平方米的全市檢察機關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過聲光電等現代化展示手段,全方位介紹法律知識、開展法治教育體驗。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單獨或者配合其他部門建立了90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四是依法監督,推動構建防治校園欺淩社會化體系。各地積極發揮監督職能,加強分析研判,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推動建立防治校園欺淩的社會化保護體系。推進平安校園機制建設。南通、常州、鹽城等地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學校管理漏洞,通過檢察建議方式督促學校加強管理。溧陽市檢察院結合辦案,兩年來共對存在校園欺淩風險點的21所學校,發出防治校園欺淩檢察建議21份。連雲港市開發區檢察院在辦理林某等7人尋釁滋事案中,發現學校存在法治教育缺乏、日常管理不嚴等問題,及時發出檢察建議,推動學校制定《思想政治教育大綱》,完善校園值班、宿舍管理等制度;參加綜合治理與校園周邊環境整頓工作。盱眙縣檢察院聯合公安部門定期在學生上下學時間段開展學校周邊治安整治,重點排查暴力欺淩事件;海門市檢察院結合辦案形成《未成年人涉網吧、酒吧犯罪現狀及預防對策》,推動綜治辦聯合團委、婦聯等九部門召開未成年人涉“兩吧”犯罪綜合治理研討會,並開展聯合檢查,對3起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整合各界力量推動形成保護合力。淮安、宿遷等地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法院、教育等部門探索建立臨界預防保護處分機制,對實施違法行為但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涉案未成年人建立個人檔案,針對性開展幫教。江陰市檢察院聯合職能部門建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監督信息平臺,完善校園欺淩線索發現和處置機制。
雖然全省檢察機關防治校園欺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與不足:一是與司法、教育等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有待加強。在校園欺淩事件的事前預警、事中乾預、事後處置等環節中,與職能部門的信息共享、溝通協作不夠,缺乏統一工作機制,尚未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檢察機關普法工作系統性不夠。普法活動仍顯零散化、碎片化,缺乏制度化、標準化;三是法治教育課程設置針對性不夠。對“00後”學生的新需求了解研究不夠,內容和形式均有待進一步完善。
下一階段,全省檢察機關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和高檢院工作部署,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採取更加紮實有效的措施,為防治校園欺淩工作貢獻更大力量。檢察機關也懇請各位代表、委員和特約檢察員更多地關心、關注和宣傳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建言獻策,幫助改進工作,提質增效,共同呵護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長,讓祖國的花朵盡情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