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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將上演外賣市場“三國殺”
揚子晚報  2018-06-01 10:29:12

  原標題:南京今日將上演外賣市場“三國殺” 高額補貼依舊存在,記者調查發現確有平臺強迫店家“二選一”

  繼無錫之後,外賣“三國殺”將在南京上演。

(輿情評論列表 三吳大地南京 移動版)南京將上演外賣市場“三國殺”

  6月1日滴滴外賣平臺將正式進軍南京市場。5月30日,南京市工商局聯合公安、物價、食藥、商務等部門約請滴滴、美團、餓了麼三家主要外賣服務負責人,提出“八不得”和“四必須”。記者在連日調查中發現,此前確有平臺強迫商家“二選一”。此外,就市民關心的“免費午餐”問題,記者也了解到,今日外賣的高額補貼,也依舊會有。

  近日,揚子晚報記者接到不少商家投訴,稱有平臺強迫商家進行“二選一”。“前幾天突然收到一條短信,説我們與美團達成了戰略合作協議,後面附了一個連結,讓我們儘快完成簽約。”一位店主告訴記者:“當時我想著,我們不是一直有跟這個平臺合作嗎,所以點開連結以後,也沒仔細看,就點了確定。”點完以後,過了一段時間,才有人告訴我説,這個協議裏面有一條,是不能與其他商家的平臺進行合作了。”

  記者在合同“附件2”的第三條中看到,條款寫道:商戶同意自戰略合作夥伴建立之日起,僅和我方建立獨家戰略合作關係,不再與我方經營的網絡服務平臺(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及其關聯方……)經營相同或近似業務的其他第三方平臺(包括但不限于手機客戶端、PC端、H5頁面等)或集團公司等,進行與我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合作。有部分商家表示,自己本來還想再觀望一下,沒想到一下子就被加入了一方平臺。

  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周健律師表示,如果此前商戶與平臺沒有合作關係(包含未簽約的事實合作),二者首次簽約,平臺有權利要求商戶“獨家經營權”,商戶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絕,這都屬於雙方須協商一致的範圍,但若此前雙方已有簽約或事實上的合作關係,那麼平臺在履約過程中提出獨家經營自己的平臺這一約束對方權利的行為,就屬於單方面提出對合同進行變更。商家可以接受,視為同意變更;也可以選擇拒絕,不同意變更。

  若平臺因商家拒絕簽訂變更的合同條款就停止與商家合作,商家可以起訴平臺違約來維權。個案中如果商家因為沒看清條款,隨手點擊了“確認”,基於網絡簽約的特殊性和簽約程式設定上,提供文本一方在技術上的優勢地位,因此除非提供文本方充分考慮到對方在簽約時可能産生的誤解,否則那商家可以以重大誤解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該變更條款,期限為點擊“確認”的一年內。《合同法》第147規定: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揚子晚報記者了解到,今日打開“滴滴外賣”的新用戶,依舊會有“新用戶禮包”,而美團昨天還有“滿130減40”等優惠活動鞏固用戶。今天的“特價餐”依舊會有,不過需要提醒的是,點餐要及早下單,點晚了,萬一齣現商家“爆單”的情況,就不一定能吃得到了。

編輯:羅毅